“我流着眼泪听完了这场报告会……”——省检察院举行“永不熄灭的红烛·延陵卫军先进事迹报告会”


“我是流着眼泪听完了这场报告会的。延陵卫军是新时代检察官的杰出代表,她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时刻把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放在心上,树立了检察机关在老百姓心目中的金字口碑。作为一名与其同龄的女性和新乡籍全国人大代表,我被她的事迹深深感动,更为她感到由衷的自豪!”7月14日下午,在河南省检察院举行的“永不熄灭的红烛·延陵卫军先进事迹报告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新乡市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买世蕊说。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出席报告会。报告会前,段文龙慰问了报告团成员。

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及省直各政法单位有关负责人,省检察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干警代表、媒体代表等共计20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报告会,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干警和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近万人收听收看报告会。

报告会上,延陵卫军的生前同事、公安民警、新闻记者等4名报告团成员用质朴语言饱含深情追忆延陵卫军,从不同角度讲述了她的感人事迹,为与会人员立体呈现了一个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廉质朴、扎根基层的优秀检察干警形象。
报告会现场,听众无不被延陵卫军的事迹深深感染,热烈的掌声此起彼伏,感动的泪水挂在脸颊。“我今天带10名编委记者聆听延陵卫军先进事迹宣讲,报告会很成功,事迹很感人,听了很受感动。”河南法制报总编辑李东红表示,延陵卫军的事迹前期有关媒体曾有报道,但从一个媒体人的视角来看,这还很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学英模、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参会干警们也纷纷表示,延陵卫军的事迹感人肺腑、催人奋进。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以她为榜样,学习她忠诚、无私、执着、担当的精神品质,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做一名对党忠诚、业务过硬、亲民爱民的检察干警。

报告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姚福安发表致辞。他在致辞中表示,弘扬英模精神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展现政法队伍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的现实需要。为进一步学习弘扬延陵卫军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励全省检察干警牢记初心使命,担当履职尽责,营造“争先进、创一流”的浓厚氛围,要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要牢记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要强化履职担当,狠抓工作落实。
姚福安要求,全省检察干警要以报告会为契机,迅速掀起“争先进、创一流”的热潮,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爱民情怀、为民担当、护民能力做好“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展现新时代党员风采,展现新时代正义力量,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延陵卫军,生前系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1985年参加检察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36年的检察生涯里,延陵卫军凭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工作的挚爱,参与承办了包括“皇家一号”案件在内的1149起刑事案件和128起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无一差错;担任公诉科长的11年间,她承担起全院4826起刑事案件的审核把关,无一纰漏。
2021年2月25日,延陵卫军因在办案工作期间摔伤骨折,手术后突发大面积肺栓塞,经抢救无效,于3月7日不幸去世,终年54岁。延陵卫军生前曾先后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新乡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6部门授予“全市人民满意十优检察人员”等荣誉称号。日前,新乡市委追授延陵卫军同志“新乡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向她学习。6月30日,河南省检察院作出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向延陵卫军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并为其追记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