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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沟通协调 推进公益诉讼——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栾川县检察院举行
| | 】  来源: 河南检察   时间: 2018-06-19  作者: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借鉴典型经验做法,6月12日,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栾川举行。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孙全喜,洛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晋予,栾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杰,栾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银轩等出席会议。涧西、西工、瀍河、老城、洛宁、伊川、栾川7个基层检察院代表,以及市检察院民行处、政研室、法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干警,栾川县林业、水利、城建、环保、规划、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督等7个相关委局主要领导,栾川县检察院全体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会议。 

  

  研讨会上,栾川县检察院与林业、水利、城建、环保、规划、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督等7个相关委局现场共同签订了公益诉讼文件,建立了公益诉讼共商共建共治,互联互通协同合作机制,为创新开展公益诉讼提供了有益探索。 

  

 

  

 

  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王君祥,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刘先辉,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宝等专家学者受邀参加会议。 

  

  会上,来自洛阳7个基层检察院代表围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建议等进行了交流发言。栾川县7个相关委局主要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对公益诉讼提出了建议。

  

  

  洛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晋予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把握好切入点,对“公共利益”有所选择。二是通过诉讼(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维护公共利益,推进民生建设。三是公益诉讼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单位、各部门勇于担当、积极探索、加强沟通、互相配合。

  

  最后,孙全喜对研讨会进行了总结讲评。孙全喜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关讲话精神,是我们指导工作的基础和基本遵循,要认真贯彻学习。公益诉讼工作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针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再学习。二是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要主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增强共识。三是要重自信、图自强,抓住检察机关的“三变”“三不变”,转变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应对新任务、新要求,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会议要求,检察机关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作用,加强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制度衔接,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沟通寻求共识,通过协调减少矛盾,推进公益诉讼制度的健康发展。 

  

  据悉,近年来,栾川县检察院围绕服务保障“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布局,结合“环境资源保护攻坚战”,在公益诉讼方面积极作为,创新实践。一是深化群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率和关注度。广泛开展以“守护青山绿水,呵护舌尖安全,保护国有财产”为主题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1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和答疑100余人。二是扩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对栾川县第四水源,金牛岭水库水源污染和水体状况进行调查;对栾川乡葛半沟采矿毁林、抱犊寨景区扩建毁林情况进行走访;对庙子镇汉秋采沙破坏河道、某化工产排放废气污染环境情况进行了解;对合峪某养猪场污水污染水体和垃圾场设置不当等情况进行核实等。开设“公益诉讼线索现场拍”有奖举报平台,访问数已达300余次,群众提交的有效信息12条。5月16日,检察日报对该院创新做法进行了报道推广。三是增强公益诉讼工作合力。研究制定《栾川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化工作办法》,从线索管理、案件管理、人员管理和装备管理四个方面对公益诉讼工作进行规范,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同时,与林业、水利、城建、环保、规划、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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