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进入最后陈述阶段。我望向法庭中央悬挂的国徽,又看向手中那份出庭意见书。九个月的调查取证、数十个村庄的实地走访、数百张现场照片、百余份询问笔录……所有的努力,都凝聚在此刻。
在最后的陈述阶段,我围绕本案的三个核心问题,阐明了公益诉讼的立场。
今天,我们作为“公共利益代表”提起公益诉讼,旨在维护受到损害的社会公共利益。通过本案,我们应当看到:检察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监督效果的实现,需要通过被监督者积极履职来体现;它也是协同之诉,需要被监督者的协同配合。从今天的庭审来看,在提起诉讼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这一点值得充分肯定。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仅仅达到现有的整改效果,我们就经历了从发现线索,到立案、发出检察建议,再到今天庭审——整整九个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