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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英旭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来源:   时间: 2026-08-06  作者:    

各市分院,省院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豫干文2026774号、824号和豫组干2026 395号、396号及豫人常任〔202616号通知,经省委批准、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刘英旭同志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批准免去其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202686日 


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举报电话: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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