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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在河南信阳调研民事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 | 】  来源:   时间: 2026-06-29  作者:    

6月25日至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率调研组在信阳检察机关调研民事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调研组在浉河区董家河镇楼畈村实地调研了“‘豫’见未来·张玉宏护芽成茗工作站”,在信阳市检察院实地察看了家庭教育指导站等场所,分别在潢川县检察院、平桥区检察院召开座谈会,与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有关同志进行座谈交流。


史卫忠对信阳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扎实推进民事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创新做法、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强调当前民事检察欣逢最好的发展时期,强化对民事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抓手。正视当前民事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解决好履职不够、监督不力、业务不专等矛盾短板。把握好民事检察工作路径,强化监督理念,处理好依职权监督与依申请监督、调查核实与不告不理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四级检察机关各有侧重、统筹协同、一体履职、接续监督的工作格局。



史卫忠指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深刻认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未成年人群体新特点,与时俱进调整工作原则和方式,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更加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提质增效,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立足“六大保护”格局,准确把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定位和履职边界,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调研期间,史卫忠与信阳市委书记张宏伟,市委副书记、市长卢希望等进行了工作交流。最高检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河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志强,信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英旭等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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