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坐堂听案”为“一线把脉”,评议组紧扣庭审实况,从程序规范到临场应变,对公诉人出庭履职情况开展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深层次检视与辅导,分别从法律文书规范撰写、庭审讯问技巧、举证质证策略、法庭辩论深度、庭审应变能力提升等多个维度提出意见建议,为提升公诉人出庭指控能力,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指明了方向。
河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牛晓丽对庭审中的亮点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了存在的具体问题。她指出,要按照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要求,围绕庭审实质化,下大气力加强出庭公诉工作,要紧扣刑事检察“三个基本”,以深耕细作推动常态化评议,鼓励公诉人以专业与汗水提升履职能力,实现案件办理质效全面提升,真正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最高检第二评议组成员、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全国优秀公诉人崔苗认为,本次庭审充分展现了检察官昂扬的精神风貌与扎实的专业素养,庭审程序规范、文书精准、指控有力,充分体现了听庭评议活动提升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的初衷与实效。检察机关庭前准备充分,精心打磨审查报告与“三纲一书”,庭上表现优异,多媒体举证清晰高效,辩论环节法理情融合,展现了公诉人的能力与担当,同时建议今后进一步提升法庭辩论的说理性和针对性,增强公诉人出庭公诉的临场应变能力。
最高检第二评议组成员、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汪珮琳认为,本案争议焦点集中,公诉人表现可概括为“稳、实、足”。审查报告扎实,庭前会议准备充分,庭审节奏明快高效,现实危险性论证充分,定罪量刑精准,庭前积极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情理贯穿法理,天理国法人情有机融合,既有司法温度,又体现客观公正,是一场高质量、高效率的庭审。建议今后在庭审讯问方面强化培训,更好发挥庭审讯问指控犯罪的作用。
最高检第二评议组成员、最高检第三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汪小明表示,这起案件的庭审充分体现了落实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深耕之年”的“四个转变”要求。公诉人做好刑事检察工作的基本功有明显提升,把去年的“问题清单”转化成了今年的“成效清单”,庭审规范有序、平稳顺畅,节奏高效,庭审效果好、办案效果好,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达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提醒今后要以优秀法律文书的标准进一步打磨审查报告等法律文书,使公诉人整体出庭能力更加全面。
最高检第二评议组组长、上海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龚培华对本次庭审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整个庭审过程流畅有序,其中庭后小结环节更是令人印象深刻,引发共鸣。针对这起典型的“民转刑”案件,公诉人精准把握案件起因,紧紧围绕彩礼纠纷这一矛盾源头,条分缕析地揭示了犯罪演变轨迹,有力论证了主客观相统一,构建了严密的指控逻辑体系。尤为值得肯定的是,办案人员在庭前积极促成彩礼退赔调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彰显了高质效办案的价值追求。他强调,此次听庭评议活动,既是对个案办理质量的“把脉问诊”,也是对公诉人履职能力的实战淬炼。看到青年公诉人展现出的扎实业务功底和钻研精神,深感最高检开展此项工作对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的深远意义,成效显著,令人倍感欣慰。同时,龚培华指出,如何妥善处理涉案财物处置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希望河南省检察机关能在这方面做出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