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你荣获全国表彰,欢迎我们的英模载誉归来!”4月29日上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在省检察院接见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卢氏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马玲玲同志,并同她座谈交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海云,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三门峡市院和卢氏县院负责同志参加接见。
4月28日上午,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马玲玲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是河南检察系统唯一受表彰人员。当天下午,最高检应勇检察长亲切接见检察系统受表彰人员,并同他们座谈交流。
“能够获得这份荣誉,是组织培养的结果,这不仅是我一个人的荣誉,更是全省检察人的荣誉……”座谈中,马玲玲汇报了参加表彰大会的感受和体会,三门峡市院、卢氏县院负责人介绍了马玲玲同志学习工作情况。
“感谢你为河南检察争得了荣誉!”段文龙检察长代表省院党组向马玲玲同志和三门峡市院、卢氏县院表示热烈祝贺和诚挚慰问。
段文龙检察长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学习英模、尊重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先进典型学习宣传,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省院建院75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争先创优、竞相出彩的浓厚氛围。要发挥先进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善于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和方法,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激励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在各自岗位担当作为、奋勇争先,落实“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际行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南篇章贡献力量。要更加注重典型选树培养,全省三级院要站在推动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重视检察队伍建设,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工作,健全“选育管用”机制,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激发更多争先创优活力,让更多先进典型脱颖而出、竞相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