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四高四争先”?4月14日至18日,全省市分院、基层院检察长184人齐聚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检察管理能力提升为主题开展学习培训。

5天集中培训,9堂“干货满满”的专题授课,犹如一顿顿“精神大餐”,学员们听得津津有味,为踏上新征程集中“充电赋能”。
政治能力建设贯穿始终
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引领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关键力量,各位检察长如何才能更好发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头雁先锋”作用?
毋庸置疑,政治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夯实。
遵循这一宗旨,培训班牢牢把握“讲政治”这个首位要求,把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提升检察管理能力作为主线贯穿始终,有效推动“关键少数”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出席开班仪式,并以“用改革的精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四高四争先’”为题讲授第一课。他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务实行动更好服务保障省委“四高四争先”。
翻开培训班的课表不难看出,这次培训课程丰富,形式多样,但无一例外都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授课的首要任务。就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田凯在结业仪式上指出的,培训班旨在进一步提高全省检察长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增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工作实践的能力,提升检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探索更优高质效办案路径
“很及时!很受用!既是一场加强检察管理培养、夯实干部能力根基的‘及时雨’,也是巩固拓展学习新形势下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洛阳市瀍河区检察院检察长栾明璐高度评价了培训班课程。
“及时受用!”短短4个字,既是学员们对本次培训班的评价,又是对培训班筹备组辛苦谋划的最好回报。
把全省检察系统的“领头羊”们聚在一起搞培训,势必要筹备组拿出点真功夫。如何填补这些“行业精英”的“本领恐慌”,让他们觉得不负此行?如何让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四高四争先”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行动路径更加明晰?这是摆在筹备组面前的难题。
“把对准培训人员的急难愁盼和一体提升教育培训实效以及监督办案质效等工作要求一以贯之在培训班中,是我们设置培训课程的原则和目标。”回忆起当时在课程设置时的无数个“辗转反复”,省检察院人事教育处负责人感慨到。
最终,一份精心设置的课程出炉了:既有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入解读和实践指导,又有对当前的经济形势与政策的分析研究;既有新时代检察改革若干问题解读,又有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落地等具体改革举措的指导;既有提升领导干部改革创新能力课程,又有当前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下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研究思考等检察管理创新的先进经验和理论探索;既有数智赋能检察工作的上海实践,又有人工智能对科技赋能检察工作的前沿思考。
在碰撞交流中激发思维火花
对学员来说,培训班不仅是授业解惑的阵地,还是难得的思想碰撞的平台。
各种交流的场景在这个培训班上随处可见:比如有授课后总被“围追堵截”的老师,比如课间休息时三五成团的小型讨论会,比如分组研讨中,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如何在新形势下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等问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碰撞出了思想的火花。
“坚持理念引领与制度支撑的有机统一,树牢高质效办案理念,优化履职办案机制,推进各类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聚焦‘检察大数据战略’和‘豫检品牌战略’,抓好“三个管理”,力争高质效办案的支撑更加强劲……”4月18日的结业仪式上,南阳市院、三门峡市院、郑州市中原区院、开封市祥符区院、新乡市凤泉区院、信阳市平桥区院等六位学员代表作交流发言,将交流学习推向了高潮。
“我将把这次宝贵的学习所感、所获、所悟充分运用到当前和今后工作中,时刻做到心中有党、肩上有责、手中有方、工作有效。”听完各位学员代表交流发言后,新县检察院检察长史少敏表示。
培训班对所学转化为所行提出具体要求,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提升检察管理能力,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南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