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1日,河南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换届会议在省检察院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王剑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宣布了新一届河南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组成人员,为特邀委员颁发了聘书,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南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章程》《河南省检察官惩戒工作实施办法》。段文龙任河南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
王剑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惩戒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把准职能定位,依法严格规范开展惩戒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客观公正,尊重司法规律,坚持惩戒与保护并重,促进检察官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要加强协同配合,省检察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委员会建设,各级检察院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委员会工作,惩戒委员会要严格遵守惩戒工作纪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确保惩戒制度落到实处。
段文龙在讲话中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惩戒委员会委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党中央、最高检系列部署要求,把做好检察官惩戒工作,作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加快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以精准有力、公正权威的追责惩戒,倒逼检察人员集中精力履好职、尽好责、办好案,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要把握关键环节,保障检察官惩戒工作高质效开展。各级检察院和惩戒委员会要各负其责、协同联动,推动形成司法责任归属、调查、认定、追究工作“闭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明晰职能定位,注重能力建设,完善制度机制,严明纪律规矩,做好请示沟通,不断提升惩戒委员会履职能力水平,为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省检察院惩戒委员会组成人员、特邀委员;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省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分检察官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