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检察干警进社区、进村庄,从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事做起,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将人民群众的“烦心事”变“暖心事”,以扎实的工作成效检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为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平顶山市检察院
脚下沾泥土,心中有真情
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对于平顶山市检察院驻村干部来说,驻村书记不是一个光鲜亮丽的称呼,而是一副沉甸甸的责任。8月9日,平顶山市检察院新一轮驻村干部报到后,立即投入到村里的工作中去。
8月12日,叶县仙台镇阁老吴村村委会前,有序穿梭的人流,打破了抗疫时期的宁静,原来是市检察院派驻第一书记王春秀同志为助力村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费购买1.6万个一次性医用口罩,30箱方便面,1000瓶矿泉水送到村里的困难群众家,以实际行动支持该村防疫抗疫工作。面对群众的赞扬,他说:“要想老百姓说咱们驻村工作干的好,关键还是要让大家日子过得好,要学懂弄通有关政策,策划群众最需要的好事、实事的项目,为农村发展赋能提速。”
在仙台镇李庄村,平顶山市检察院驻该村第一书记牛英武一边熟悉村情,一边抓好抗疫。入村的当天,驻村工作队全体队员就编入了村委干部值班岗,坚守卡点,查看过往人员车辆“健康码”和“行程卡”,引导群众及时报告近期行程,开展宣传劝导,测温登记、摸排监测、卫生消杀等工作措施,组织群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平顶山市检察院驻村工作队与阁老吴村和李庄村党员干群一道,在脱贫攻坚战中守初心、担使命,心系群众安危冷暖;在疫情防控战中坚持‘站’在最前沿,‘战’在第一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用责任和担当为当地群众筑起了一道坚固的安全屏障。

鹤壁市检察院
“四大一送·情暖百姓”
鹤壁市保障救灾防疫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进会召开之后,鹤壁市检察院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落实全市政法系统“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化解、送温暖”活动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分包的淇滨区、示范区进行督导,并组织分包干警深入淇滨区、示范区9个村(社区)的受灾乡村、受灾农户进行入户走访。
“您好,我们是对您进行帮扶的鹤壁市检察院干警,这次暴雨,咱们家里受灾严重吗?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帮您解决的吗?”8月17日上午,鹤壁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袁希利带领分包干警来到示范区淇水湾街道办事处申寨村受灾村民家中走访,并将制作的帮扶工作卡送到了村民手中。
活动中,检察干警向村民介绍了全市政法系统维护救灾防疫社会稳定“四大一送·情暖百姓”活动要求,按照“三问”“三告知”“三排查”工作法(即问受灾情况、问实际困难、问意见建议,告知受灾救助标准、灾后重建政策和疫情防控政策,排查矛盾纠纷、重点人群和因灾因疫引发的新问题新隐患),全面了解掌握村民的生活状况、思想状况、受灾情况以及急需解决的问题,并认真填写走访记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下一步,鹤壁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践行为民宗旨,全力做好灾后重建和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扎实开展“四大一送·情暖百姓”活动,深入体民情、查民意、解民忧,在走访中传递温暖和信心,以扎实的工作成效检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为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新乡市检察院
灾后督促修复问题井盖542个
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河南省新乡市检察院成立了巡查突击小组,对重点易涝点进行检查,督促住建部门安排应急人员值守、设置明显标识。洪灾期间,新乡市未发生一起因城市窨井盖隐患而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洪灾之后,针对可能存在的窨井盖设施损毁问题,该院联合市住建局召开现场会,督促住建局及时排查出问题井盖562个,并对应井盖位置编制修复计划表,挂图对号逐个对应。
截至目前,已经修复问题井盖542个,其他20个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问题井盖周边已经放置安全警示标志,正在全力修复中。

罗山县检察院
竹竿河重归“清流”
“以前竹竿河河道生态受到严重破坏,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如今,河道问题得到了解决,水清河畅的风景又回来了。”近日,河南省罗山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罗山县竹竿镇竹竿村进行案件回访时,附近村民笑着说。
村民口中的竹竿河是淮河南岸的一条主要支流,因上游流经山区,修竹茂密,汛期河中常有竹排结队漂流,故被称作竹竿河。“竹竿河是罗山境内最长的一条河,也是罗山县人民群众的‘母亲河’。”罗山县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然而,今年3月19日,罗山县检察院选派检察官在履行“河长+检察长”职能巡河时发现,有人为了个人利益,在竹竿河河道里进行网箱养鱼,干起了破坏生态的违法事。
发现这一线索后,罗山县检察院立即指派干警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向附近群众了解具体情况。干警经过实地调查,发现竹竿河(竹竿镇段)河岸堆放有建筑垃圾,河道存在网箱养鱼、拦网养鱼的情形,严重影响了河流水质,侵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罗山县检察院认为,根据相关条例,竹竿镇政府未有效履行对竹竿河监督管理职责,遂向竹竿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竹竿河(竹竿镇段)河岸垃圾及时清除,并设置告示牌,呼吁河岸周边居民保护河道周边环境、不乱扔垃圾;对河道中拦网及网箱及时进行拆除;建立联合巡河机制,定期对辖区河道进行巡查,对破坏河道环境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
收到检察建议后,竹竿镇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一方面立即清理河岸堆放的各种垃圾;另一方面先后拆除大型网箱10个,网袋48个。
今年5月27日,竹竿镇政府向罗山县检察院提交了整改回复报告。罗山县检察院在后续跟踪调查中发现,竹竿河(竹竿镇段)河岸垃圾已经清理干净,河道中的拦网及网箱已经拆除,竹竿镇政府已建立联合巡河机制,定期对辖区河道进行巡查,对破坏河道环境的行为进行了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