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任务艰巨。全省检察机关一方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借助信息化手段办公办案,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另一方面,主动服务大局,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灾后重建两场硬仗,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彰显检察担当。

浚县
“大灾之后必有大疫”,为预防洪灾后各类疾病发生,确保灾后无大疫,助力打赢“涝疫”狙击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浚县检察院在积极参与抗洪抢险工作同时,及时启动了环境清理消杀工作,服务灾民返乡重建家园。
该院筹集一批电动水雾喷洒器和消毒用品,分发到浚县小河镇柴湾村、东周口村、中周口村、西周口村等四个村庄,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对街道、庭院、房舍等场所进行病菌灭杀和消毒工作。
检察干警们向驻守党员干部和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洪涝灾后卫生常识,指导他们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引导他们饮食健康和用水安全。还针对近期新冠疫情多地再次爆发的情况提醒群众,增强防护意识,自觉配合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下一步,浚县检察院将开展常态化、长效化的灾后卫生保洁与防疫消杀工作,加强群众健康教育,普及灾后防病知识,开展灾后隐患排查,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让广大人民群众尽快恢复到正常的生活秩序中去。

扶沟
“大娘,你家中人员都安全吗?房屋进水了吗?现在情况如何?”“大爷,当时泄洪时你家中的人员在哪安置?生活的怎么样?”“大嫂,看你家地势比较高,屋子里面进水了吗?房屋住的安全吗?”“大哥,现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外出时一定要佩戴口罩,多注意安全。”
在取得防汛抢险阶段性胜利后,扶沟县检察院在统筹做好检察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帮扶救助、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协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8月3日,扶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宏锦,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唐瑞宏带领10余名党员干警到该院帮扶的彭庄村,详细察看疫情防控和群众受灾情况,并登门入户给受灾群众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物资,鼓励他们树立生活信心,渡过难关,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彭庄村位于贾鲁河和双洎河之间,由于村内地势低洼,受前段时间暴雨及泄洪影响,洪水进入了村子,全村群众在党委政府指导下整体转移,近期洪水退后,群众陆续回村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每到一户受灾群众家中,苏宏锦亲切地与他们拉家常,安抚受灾群众,认真了解当前帮扶村受灾群众的生活现状,详细询问受灾情况,并走进屋内现场查看住所是否安全,帮助家中缺少劳动力的群众清理家内杂物,把家具、被褥等生活用品拿出来晾晒,同时鼓励受灾群众要相信党,相信政府,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领导下一定能够渡过此次难关,提醒受灾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到防汛防疫相结合。通过面对面交谈,及时解决群众的生活需求和生产困难,主动上门为他们送上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全力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恢复生产,尽最大能力为受灾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下一步,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和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扶沟县检察院将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从快、精准办理涉洪灾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趁灾抢劫、盗窃、诈骗和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散布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活动,了解群众在灾后重建中的涉灾、涉法、涉诉需求,积极化解洪灾矛盾纠纷,为灾后重建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正确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职责,严格区分自然灾害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界限,准确把握环境公益诉讼的履职范围;深化院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加强法律服务和政策引导,为民营企业灾后有序复产复工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西华
“这么多的垃圾,我们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打扫干净,还好有你们这些检察院的同志,为了我们忙前忙后,真是太感谢了!”
“我们是党员,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8月3日,西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县委号召,以支部为单位下沉李大庄乡,开展“助力灾后重建 共建美丽家园”主题党日活动,用实际行动服务群众,践行初心,让鲜红的党旗在灾后恢复重建一线高高飘扬。
炎炎烈日下,党员干警积极性高涨,带着铁锹、扫把来到分包乡村,打扫路面垃圾、黑臭水体排查,庭院消杀,杂草清理,积极联系首创垃圾清运、协助清理、清洁,积极协助灾后重建,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同时逐个检查住家户水电供应是否正常,不正常的及时想办法解决,帮扶报表整改工作是否完成,没有完成的抓紧时间规范整理。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干警们还深入各家各户开展走访帮扶行动,对一些特别困难的群众开展结对帮扶,让受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此次活动,帮助受灾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坚定了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拉近了干警与群众的距离,在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贡献了检察力量。
灵宝
当前,“德尔塔病毒”横行,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给检察办案也造成了一定影响。为认真贯彻落实疫情期间隔离、防控的工作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保障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确保公平正义“不迟到”,8月3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协调各方,充分利用检察信息化手段,通过远程庭审方式依法审理徐某某等2人非法经营案。
庭审中,检察官、法官在庭审现场,通过远程庭审系统与远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共同参加庭审。公诉人依法履行出庭支持公诉和法律监督职能,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及量刑意见。庭审过程中视频传输信号稳定、画质清晰、声画同步,安全、顺利、高效地完成了所有法定庭审程序。
案件承办人张晓龙说:“这是今年以来第一次通过网络视频开庭,这种方式既方便了各办案单位,又减少了疫情对办案的影响,同时提高了庭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