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 “双先”评选表彰活动中,我省检察机关共有6个集体、12名个人获得表彰。为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争创先进、学习先进、弘扬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引领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省检察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中开展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活动。
决定要求
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
学习他们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宗旨意识
学习他们担当尽责、忠诚履职的敬业精神
学习他们严守纪律、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
决定指出
他们是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典范,是担当尽责、忠诚履职的楷模,是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的杰出代表,是近年来全省检察队伍建设丰硕成果的缩影,在他们身上集中展现了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甘于奉献、勇于拼搏、敢于创新的良好精神风貌。
决定强调
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掀起向先进模范学习的热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和省院党组思路体系,继承检察优良传统,弘扬检察模范精神,以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更加昂扬的干事激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奋力谱写新时代河南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为中原更加出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省获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名单
全国模范检察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集体一等功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
新蔡县人民检察院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
全国模范检察官
田文生 尉氏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副局长
李 雅 襄城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兼侦查监督科科长
个人一等功
郭丽娜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兼公诉局局长
李永山 舞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侦查监督科科长
朱 丽 鹿邑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局检察官
杨丽霞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局副局长
范 伟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公诉一处副处长
张 东 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 飞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何 勇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
王 萍 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
翟咏华 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