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你们开展了多少次巡回检察?每次大约用多长时间?这个月巡回检察的主题是什么?”
“报告童检:目前我们已经开展了12次巡回检察,每次一两天到三四天不等。上个月我们对辖区监狱开展了消防安全巡回检察,提出了5条检察建议;这个月我们检察的重点是食品安全,还邀请了区食药监局等部门的技术专家参与。”
12月12日下午,高检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一行来到新乡调研执检工作。在牧野区检察院派驻省第二监狱检察室调研时,童建明详细询问了该院开展巡回检察的措施、成效。河南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等陪同调研。
当天下午,童建明一行先后赶赴辉县市看守所和省第二监狱,重点对新乡市检察机关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开展调研。
2018年以来,新乡市检察机关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在完成对所有6所监狱巡回检察全覆盖的同时,初步探索总结了“四化四转”的巡回检察工作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童建明对新乡市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对下一步执检工作的开展提出三点意见:
要深刻认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环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效果既关系刑事诉讼的效果,也关系到人权保障和社会稳定。因此,无论是刑罚执行还是刑罚执行监督都很重要。
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张军检察长提出法律监督工作要理念创新,其中一个重要理念就是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检察机关同其他司法机关职责不同,但都拥有共同的法治目的和追求,具体到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这个共同目标就是要把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工作中,要同其他司法机关建立积极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司法合力,最终达到 “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要以改革的精神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巡回检察改革已写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是监狱检察方式的重大变革。巡回检察是改革的牵引,实践中要注意我们不是“驻改巡”,而是“驻加巡”。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派驻和巡回的各自优势,积极探索巡回检察工作方式方法,将传统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的优势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水平,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