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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若干意见》
| | 】  来源: 河南检察   时间: 2018-09-14  作者:    

 

  编者按: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若干意见》。《意见》共十条,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督导,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监督和推动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现将《意见》全文编发如下:

  

  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支持和监督 

  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若干意见 

  

  执行是保障法律实施、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个环节。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具体行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上责无旁贷。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进入关键阶段,全省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现结合河南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要树立“监督是最好的支持”理念,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协同监督,推动检察机关执行监督与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执行攻坚工作同步、目标同向。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依法加强监督;协同人民法院加强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现象的治理;规范和加强对虚假诉讼、虚假仲裁中执行问题的监督;重视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及时对执行案件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协助人民法院强化执行工作。

  

  二、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害执行犯罪(以下统称拒执案件)的打击力度,监督纠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和不当撤案等违法行为,维护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对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的犯罪行为人,坚决依法从快批捕,有效发挥逮捕措施的震慑作用。

  

  三、充分发挥审查起诉职能。建立办理拒执案件的“绿色通道”,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提高拒执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拒执案件从快、从严提起公诉,起到公诉一批、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良好效果;加强与法院、公安等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尺度、证据标准,形成打击合力;慎重运用不起诉裁量权,切实加强对拒执案件不起诉的指导和把关,防止打击不力。

  

  四、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积极做好执行领域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对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的执行活动,通过教育引导、合力规劝、释法说理,力促当事人在检察监督阶段息诉罢访;对无法执行又确实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帮助申请司法救助,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

  

  五、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加大对罪犯履行涉财产判决能力的核实力度,在开展谈心谈话、教育疏导中,加强对罪犯财产情况的监督,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通报人民法院予以执行;加强对减刑、假释的监督,将服刑人员履行财产判决的积极程度作为平时改造考核的重要依据,督促被执行罪犯及时履行义务,助力解决涉财判决执行难问题。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督导。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省、市两级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随时听取汇报,及时帮助下级院解决法律层面和工作层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上级院要筛选一批有影响力的拒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教育指导作用。

  

  七、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通过座谈研讨、召开联席会议、会签文件等方式,注重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高效便捷、合作共赢、共破难题的办案协作机制;办理和监督拒执案件过程中,强化线索移交,注重发现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贪污受贿等情况,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八、加强向党委、人大请示汇报。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人大汇报检察机关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执行的工作情况,争取党委和人大的重视和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涉众型、网络舆情炒作以及当事人双方矛盾尖锐突出等有重大影响的执行案件,在做好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的同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在党委领导下的工作合力。

  

  九、加强信息共享建设。以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加强对非诉执行案件的线索搜集,实现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刑事司法的全面对接;借助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网络执行公开系统、“点对点”信息网络查控系统等,对全省拒执案件数据进行反复比对、深度挖掘、深入研判,注重运用大数据对实践中争议大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关,依靠科技力量提高办理拒执案件的精准度。

  

  十、加强宣传引导力度。认真总结宣传全省检察机关支持和监督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鲜明立场、态度和决心,凝聚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要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全面展示检察机关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成效,广泛宣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适时通报一批检察机关监督办理的典型案事例,营造理解执行、尊重执行的良好氛围和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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