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支持IPv6网络
首页-->检察之窗-->豫检新闻
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新中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 | 】  来源: 河南检察   时间: 2018-08-17  作者:    

  8月17日,河南省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党工委书记李新中(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向洛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新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新中,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新中利用其先后担任驻马店市正阳县县长、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相关企业和个人财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举报电话:1230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