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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姚学亮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 | 】  来源:   时间: 2018-03-30  作者:    

河南省政协办公厅原副主任姚学亮(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已由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学亮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姚学亮,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姚学亮在担任中共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委书记和河南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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