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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进行集中调研 扎实推进“智慧公诉”建设工作
| | 】  来源: 宣传处   时间: 2017-08-31  作者:    

  

  8月29日,省院推进“智慧公诉”建设集中研讨会在郑州举行。省院公诉部门、信息化处、刑执局、法警总队等处室负责人和郑州、洛阳、新乡、许昌、漯河等五个试点单位的分管检察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保钢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大家围绕加快推进落实省院检察长办公会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认真梳理总结了近期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安排了下一步任务事项和责任分工。

  从各部门回顾的工作情况看,省院推进“智慧公诉”建设检察长办公会召开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主动作为,取得了初步成效。

  省院信息化管理处

  把推进“智慧公诉”工作作为全处工作重点,及时召集试点单位进行了集中工作部署,先后与多个业内公司进行咨询洽谈,在一周时间内,就拿出了有关远程讯问、语音识别转换的设备安装标准、技术规范和经费预算,他们还就下一步的全省大数据建设工作作了初步的论证的准备。

  省院执检局

  在会后第二天就到试点单位开展调研,带着问题到实地研究、解决问题,摸清了目前在看守所设置专门讯问室的基础条件,列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与省公安厅进行了初步对接。

  省院法警总队

  对试点单位乃至全省的司法警察参与到远程提审、保障出庭等工作,进行了多方论证,拟定了两套配合远程提审的基础性流程方案,并计划到有关省市进行深入调研。

  省院计财处

  结合“智慧公诉”建设需求,在遵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政策,并积极向有关单位争取支持,尽可能保障经费的申报、审批,为顺利实现招投标创造条件。

  省院办公室、技术处、案管办等部门,对“智慧公诉” 建设给予高度关注,群策群力谋划远景,同心同德研究细节,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个试点单位围绕省院检察长办公会确定的一系列部署,积极响应,狠抓落实,相继成立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郑州市院

  组织两级院赴先进省份考察学习,先后两次到已经开展远程庭审、远程提审工作的新郑市院听取应用情况汇报,多次征求全市公诉部门意见,拟定了全市“三远一网”技术应用项目方案和需求报告。着手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建成专用远程讯问室,与法警部门初步研究拟定了远程提审流程和管理办法。

  洛阳市院

  认真组织两级院学习省院检察长办公会会议精神,市院检察长牵头研究了洛阳“智慧公诉”建设任务分解方案,利用现有办案区场所建设专用远程提审室,协调市看守所单列出8间检察机关专用提审室。除完成省院“规定动作”外,还多渠道了解、论证并研究引进法律文书智能校对、公诉案件智能辅助、案件舆情策略等系统。

  新乡市院

  已与北京国双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确定了本地的 “智慧公诉”方案和时间表,积极部署科大讯飞智能语音讯问系统,推动“北大法宝”“刑事法宝”等智能产品的落地应用。

  漯河市院

  在推进远程讯问、远程开庭系统建设的同时,结合自身地域特点和办案急需,研究立项和投入建设了多媒体示证系统、出庭一体化办案系统、法律法规查询系统、智能语音转换系统等一批重点项目,初步搭建了“出庭一体化平台”的基本框架。

  胡保钢副检察长对各地各部门的扎实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有关意见、建议同大家一起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并逐一提出了可行性方案。他在讲话中强调:一是强化责任,逐项落实。要按照省院检察长办公会已经明确的任务落实好各项规定动作,确保“智慧公诉”落地生根;二是统一规划,有序推进。要把握好顶层设计和鼓励创新的关系,认真总结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上下级检察院的积极性。在确保完成省院统一规划建设内容的前提下,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探索研发现代科技与检察业务、队伍管理、事务办理等相结合的辅助性、工具型、外挂式特色应用,以适应本地检察工作的特殊需要,并为完善和深化“智慧公诉”乃至“智慧检务”提供新鲜经验,让“智慧公诉”茁壮生长;三是着眼长远,建章立制。要抓紧研究制定一系列工作机制问题,与有关单位进行紧密沟通,尽快出台相关文件。明确界定适用远程视频提审的案件范围,充分体现远程提审、开庭的高效和协作原则,进一步规范智能系统的应用规程,落实有关保密规定,确保“智慧公诉”能够开花结果。他在讲话中还就推进刑事检察办案区建设工作作出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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