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支持IPv6网络
首页-->检察之窗-->检察要闻
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董金虎决定逮捕
| | 】  来源: 宣传处   时间: 2017-08-28  作者:    

  日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辉县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董金虎(副处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举报电话:1230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