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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绘就古都善治新图景——河南洛阳:以高质效检察建议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
【大 | 中 | 小】  来源:   时间: 2026-09-10  作者:    

“为之于未有,治乱于未乱。”遭受风雨侵蚀的百年兵营再次焕发生机,“噪声路”“扬尘路”变成游客交口称赞的“舒心路”,曾经盗窃频发的超市实现“零发案”,食品原料、餐具消毒、上菜通道都有了“看得见”的安全,粗放经营的钢制家具企业开始自律规范……一份份精准制发的检察建议推动实现了一系列由乱到治的生动实践。河南省洛阳市检察机关着眼细微处,以高质效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从“单点整治”向“系统治理”升级。千年文脉与现代工业交相辉映,文旅热度与产业动能齐头并进,河洛检察人正以高质量法律监督助推文旅强市、制造业强市建设,持续绘就古都底蕴深厚、安全有序、产业兴旺的善治图景。


民宿电梯要让游客安心

【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

“电梯年检标识、维保电话、保险单全都贴在显眼位置,游客上下楼安心,我们开店也踏实。”近日,在洛阳龙门石窟景区附近经营民宿的老王,指着楼道里焕然一新的电梯公示牌,对前来回访的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洛阳市洛龙区拥有龙门石窟、隋唐洛阳城遗址、关林等多处知名文旅资源。近年来,随着旅游热度持续走高,景区周边不少居民把自有多层住房改造为民宿接待游客,电梯便成了日常运营的“刚需”。然而,这些电梯是否合规、是否安全却一度处于监管模糊地带。


2025年3月,洛龙区检察院在开展民宿行业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时发现,辖区部分民宿直接沿用原有家用电梯接待游客,或是私自加装电梯用于经营。这类电梯不再局限于单一家庭自用,而是面向广大游客开放使用,应当纳入特种设备统一监管,却依旧参照私人住宅电梯标准管理。轿厢内既找不到检验合格标志,也无维保单位信息,电梯常年不做检测,缺乏完善的应急救援方案。


“很多民宿经营者觉得自家房子装的电梯不用监管,不了解对外经营接待游客后,电梯使用性质已经发生改变,必须遵守特种设备管理相关规定。”办案检察官介绍,经营者普遍存在认知偏差、法律意识薄弱,加之行业监管盲区,导致民宿电梯安全隐患突出,潜藏重大公共安全风险。2025年5月,洛龙区检察院向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民房改建民宿电梯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完善台账,纳入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启动专项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电梯,具备整改条件的,督促补齐各类安全公示,纳入特种设备常态化监管;对受建筑结构局限无法改造成标准客梯的家用电梯,落实封闭管控措施,与住户签订自用承诺,加装梯控、设置警示标识,守住安全底线。市场监管部门还制定《民宿类电梯合规使用告知书》,在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时送达,让经营者一开始就知道“该装什么样的电梯、要办什么手续”。


为钢制家具

产业治理贡献检察智慧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


近日,河南省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下称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再次走进洛阳市钢制家具协会。会议室里,桌上摊开的《行业自律准则》和经营行为负面清单格外醒目。检察官逐项查看整改台账,围绕此前发现的法律风险点深入释法说理。“以前总觉得借资质陪标是帮个忙,听了检察官讲的案例才知道,这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参加座谈会的企业负责人说。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钢制家具产业已经走过40余年发展历程,使该区成为全国重要的钢制家具产销基地,产业年产值近180亿元,集聚钢制家具及配套企业300余家,产品远销120多个国家和地区。随着产业不断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钢制家具企业已成为该区先进制造业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然而,蓬勃发展的同时,一些企业仍把“老习惯”“潜规则”当作经营常态,法律风险相伴而生。


某钢制家具企业实际控制人魏某为承接外地公寓设施项目,于2021年指使员工借用同行企业资质串通投标,涉嫌串通投标罪。2025年8月6日,该案移送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洛阳市钢制家具协会向该院反映,涉案企业一旦停摆,可能波及上下游十余家配套小微企业,引发连锁经营风险。


高新区检察院没有对该案简单“一诉了之”,而是围绕案件事实、违法情节、涉案金额和项目影响展开全面审查;同时,听取公安机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多方意见,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公开听证会。经综合审查,该案4名涉案人员均系初犯、偶犯,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招标方也证实,涉案不法行为未对项目造成实质性损害。2025年12月,结合法定从宽情节及听证意见,兼顾企业经营实际与行业稳定大局,经检委会讨论研究,高新区检察院依法对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依法从宽不是一放了之,保护企业也不是纵容违法。”高新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素敏介绍,该院梳理分析2023年以来涉钢制家具企业刑事案件,深入行业协会和企业调研,发现招投标、财税、网络经营、社保用工四类法律风险在该产业较为集中。今年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一周年当天,该院向洛阳市钢制家具协会制发检察建议,就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制定经营行为负面清单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百年兵营重焕生机

【洛阳市西工区检察院】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洛阳西工兵营,看到阅兵台前,工作人员正在打扫台阶,不远处,新更换的玻璃窗在阳光下泛着光泽。这座历经百年风雨的兵营,一砖一瓦正重焕生机。


洛阳西工兵营始建于1914年,于2013年被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抗战期间,这里曾是第一战区司令长官部,现存有司令部旧址、阅兵台、营房、老吴桥等建筑,承载着厚重的历史记忆。


2025年3月,在大运河沿线“三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西工区检察院发现西工兵营损毁严重,于同年6月23日依法立案。经查,西工兵营阅兵台、老吴桥年久失修,营房梁柱等木质结构破损严重,存在毁损风险。同年10月16日,西工区检察院依法向西工区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及时开展修缮工作。


检察建议发出后,整改工作一度停滞——因某国有企业将西工兵营部分建筑作为库房使用,怠于配合,西工兵营修缮工作陷入困局。面对这一情况,西工区检察院积极向区委领导汇报案件情况及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同时向洛阳市检察院汇报,报请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推进整改。经多方努力,2025年11月,西工区文旅局向西工区检察院回函表示,一度停滞的整改工作已重新推进。


今年8月,西工区检察院检察官再次走进西工兵营,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眼前的景象令人欣慰:阅兵台北侧破损的水泥台阶已完成修复,房屋破损玻璃全部更换,文物保护员每周对老吴桥桥面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营房木质结构、墙面和屋顶修缮工作正稳步推进,24小时安防监控系统已安装到位,还有专人巡查守护。


“这些变化,都是在检察建议持续推动下实现的。”陪同回访的西工区文旅局相关负责人感慨道。


整改后,超市盗窃零发案

【洛宁县检察院】


“整改至今,店里没有再发生过盗窃事件。”近日,河南省洛宁县检察院检察官回访辖区某连锁超市时,听超市负责人这样说。检察官抬眼望去:监控大屏上,高清画面正一圈圈轮巡切换;出入口处,语音提示和扫码报警装置一唱一和,运转有序;货架之间,安保人员定时穿行。曾经盗窃案频发的超市,进入“零发案”的理想状态。

2025年,洛宁县检察院在类案梳理中发现一个现象:覆盖全县居民密集区的最大连锁商超,接连发生盗窃案件10余次,直接损失8万余元。这些案件呈现“小额、多次、长期”的特征,夜间贵重物品专区失窃占22.22%,超市合法财产权益正在被一点点“蚕食”。


犯罪分子为什么能频繁光顾,还次次顺利得手?检察官把近年来该超市盗窃卷宗全部调出,堆满整张会议桌。一页页翻,一件件比;又调来涉案监控,一帧帧回放——画面里,有人佯装挑选,顺手把商品塞进口袋,有人趁店员转身补货,拎起贵重物品就走。讯问嫌疑人时,一句“因为好下手”轻飘飘说出来,听得检察官心头一紧。理货员对来走访的检察官直言:“看到过可疑的人,但太忙了,顾不上报告。”


半个月的“沉浸式”复盘,四个漏洞逐渐浮出水面:防盗报警装置老旧,部分监控早成了摆设;员工防盗意识薄弱,责任心不强;防盗宣传流于形式,不少群众觉得“小偷小摸不算犯罪”;与公安机关沟通不畅,夜间巡逻没有全覆盖。找准问题后,办案检察官和片区民警一同走进超市办公室,与负责人面对面沟通。2025年4月,洛宁县检察院依法向超市制发检察建议,从完善安防设施、优化人员管理、深化处置监管、强化警示工作四个方面开出“药方”。


随后,检察官同步建立跟踪落实台账,每月实地回访,协调派出所增配夜间巡逻力量。今年以来,洛宁县检察院以该案为契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商超开展防盗专项治理,推动建立“检察+行政+企业”联防联控机制,把个案整改的“小药方”熬成行业治理的“大汤剂”。


路好走,才有“诗和远方”

【栾川县检察院】


近日,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对优化公路交通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某景区附近一家民宿经营者对检察官说:“路上扬尘少了,夜里安静了,山路通行也更安全放心了。”


栾川县是全域旅游示范县,良好的路况、优美的环境是该县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底色。除了旅游资源,该县的矿产资源也很丰富,工矿运输车辆往来频繁,部分车辆超速行驶、不规范作业,产生道路扬尘、噪声污染等问题。2025年以来,栾川县检察院累计受理相关投诉举报50余起。


检察机关还发现,栾川县道路交通治理存在诸多深层次难题:部门间沟通衔接不畅,治理碎片化;部分路段人行坡道过陡,行人通行不便,非机动车不得已驶入机动车道,人车混行隐患突出;城区主干道行道树遮挡交通信号灯,误导通行;乡村旅游道路临水临崖路段缺少防护栏和警示标识,安全保障不足。这些问题制约着该县文旅体验的提档升级。


为破解治理堵点,2025年12月,栾川县检察院依法向栾川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健全与交通运输、住建、城管、市政园林绿化等部门的协同机制,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协同加强源头治理,共同提升基础设施防护水平,开展联合宣传教育。检察建议送达后,栾川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牵头多家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在规定时间内逐项落实整改。一个月后,栾川县公安局向检察机关书面回复了整改情况。


在近日的常态化“回头看”中,检察官注意到,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已建立联合执法与信息共享机制,路面巡查频次显著增加;城区主干道遮挡信号灯的行道树已完成修剪,人行坡道启动适老化改造;乡村旅游道路临水临崖路段增设防护栏3000余米、警示标识60余处;重型货车通行路线全面优化,扬尘和夜间噪声问题得到遏制。道路隐患清零、通行秩序规范、人居环境质量提升,这些改变是栾川县检察院推动多部门协同治理、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写照。


守护古城美食的安心味道

【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


牡丹花期已过,古都依然飘着余香。8月28日,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针对新食品原料添加不规范危及食品安全问题推动开展整治行动。此前两个月,该院检察官逐一排查辖区商铺,发现多款“牡丹食品”标签模糊,不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相关文件,仅有“丹凤牡丹花”“香玉牡丹花”两种牡丹可作为新食品原料,其中香玉牡丹花若添加入食品,应当标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说明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今年6月5日,涧西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店铺销售的一款牡丹柠檬乳酸菌饮品,既未标明牡丹花品种,也未标注风险提示。以此为切口,该院又发现一些商铺销售添加桃胶、芦荟等新食品原料的食品同样未作明确标注,可能造成消费者误食,给特殊人群的身体健康带来风险。“新食品原料看似一件小事,但直接关系消费者饮食安全,容不得半分疏忽。”办案检察官表示。


文旅产业作为洛阳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柱产业之一,是展示城市形象、彰显古都魅力的重要名片。舌尖上的安全,更是文旅消费最基础的民生保障。排查新食品原料安全隐患,并不是涧西区检察院第一次关注到这方面问题。早在2025年5月,该院就将目光投向牛肉汤、豆腐汤等各色汤食,也是外地游客沉浸式体验洛阳本土风情的必尝美食。


遍布城区街巷的汤馆已然成为洛阳文旅的展示窗口,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却发现,7家汤馆存在餐具清洗消毒不彻底、餐具随意裸露摆放、后厨卫生脏乱、食材存放不规范等问题,部分汤馆的小碗里还检测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等成分。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涧西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汤馆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加强检查、抽检,细化餐具消毒、环境卫生、食材管控等监管标准,治理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饮具问题。同年9月,涧西区检察院跟进监督,确认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全面履职。


对在用餐梯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检察院】


“不少食客下馆子只看重味道,殊不知餐饮设施安全与舌尖上的滋味同等重要,检察院实实在在地把这件民生小事抓实做好了。”近日,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检察院(下称瀍河区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人大代表和“益心为公”志愿者,走进辖区餐饮门店,对餐梯安全专项治理成果开展现场“回头看”,洛阳市人大代表亢社欣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今年1月21日,瀍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辖区餐饮单位走访巡查时,将审视的目光投向后厨餐梯,发现某餐饮店一台投入使用超过30年的老旧餐梯隐患重重:餐梯上菜口完全敞开,无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长期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未建立任何安全管理制度,现场无安全警示标识,仅依靠简易钢丝牵引运行,随时可能出现设备故障、坠落等安全事故。


检察官扩大排查范围,对辖区多家餐饮单位餐梯使用情况开展摸底核查,确认老旧餐梯带病运行并非个例,辖区餐饮行业普遍存在餐梯管理不规范问题。不少商户餐梯长期脱检、未备案,常态化维保工作形同虚设;部分商户私自加装开放式餐梯,设备参数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各类安全隐患交织叠加,威胁公共安全。


4月10日,瀍河区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指出辖区餐梯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建议:开展辖区餐梯安全全覆盖排查,全面清零各类安全隐患;规范餐梯登记、维保、使用全流程管理;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完善长效监管体系,推动监管工作从“整改一处、化解一事”向“治理一类、规范一域”转变。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启动餐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19家餐饮单位的25台在用餐梯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逐台登记、逐项整改、逐条销号。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督促11家使用单位对17台设备进行注册登记,落实定期维保制度,指导经营单位制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运行条件的餐梯,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将3台商户私自安装、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自制餐梯,全部更换为合规标准化设备。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辖区16家餐梯使用单位负责人开展安全专题培训,详细讲解特种设备使用规范、安全管理要求及隐患排查要点,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在8月5日的“回头看”中,瀍河区检察院会同有关行政单位和人大代表、志愿者通过现场查验、翻阅台账、实地评估等多种方式,全面核验整改成效。目前,本轮综合治理彻底扫清了辖区餐饮餐梯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淘汰替换老旧、非标、违规设备。如今,辖区餐饮单位餐梯使用合规、维保到位、管理规范,长期存在的行业乱象得到根本性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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