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简单的一起铜线被盗案件,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对铜线规格却有截然不同的说法,而这一关键分歧也决定着犯罪嫌疑人“罪与非罪”。近日,河南省项城市检察院通过实地调查、模拟实验还原案件真相,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通过行刑反向衔接,建议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行政处罚。
今年4月25日下午,刘某忙活自家店里布线改造的事情时,某五金商店送至店门口的一捆铜线不翼而飞。刘某查看监控发现是被一路人“顺手拿走”,随即报警。警方初步调查后,将犯罪嫌疑人贾某抓获归案。
刘某报警称,丢失了一捆长100米、横截面积为10平方毫米的铜线。经有关部门价格认定,失窃铜线市场价为1125元。
贾某有多次盗窃犯罪前科。根据相关规定,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或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当地普通盗窃“数额较大”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据此,项城市公安机关认为贾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于6月1日将案件移送项城市检察院审查逮捕。
办案检察官审查卷宗材料、依法提讯犯罪嫌疑人,发现了疑点:贾某到案后始终供述其拿走的是一捆横截面为4平方毫米的铜线,并在公安机关告知价格认定结论时当场提出异议。
真相究竟如何?6月7日,办案检察官在反复查看监控视频后,与公安人员一同到刘某门店进行调查。店内是否真的排布了10平方毫米的新铜线?每捆未拆封的4平方毫米铜线与10平方毫米铜线,在体积、重量等方面有什么差别?成年男子拿走一捆不同规格铜线时的体态是什么样的?办案检察官与公安人员逐一查看并现场模拟。
同时,办案检察官结合铜线购、销、使用等环节,再次对刘某和某五金店老板的言辞证据进行核实。最终,某五金店老板经核对进货单据及库存剩余,确认送去刘某店里的确实是4平方毫米铜线。刘某坦言,因铜线未交到自己手上,某五金店老板说送的是10平方毫米铜线,他就据此报了警。
由于100米的4平方毫米铜线的市场价值未达到当地盗窃罪刑事立案标准,项城市检察院依法对贾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建议公安机关落实行政处罚措施;对具有多次盗窃前科人员加强动态管控和法治教育。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次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贾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退赔所盗铜线,对其予以严肃批评教育。鉴于贾某已被刑事拘留十六日,行政拘留不再重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