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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搬”进综治中心
| | 】  来源: 省院   时间: 2025-04-22  作者:政治部宣传处    

《 检察日报 》( 2025年4月921 第 01版)




“我还是第一次在综治中心参加检察听证会,感觉这种方式更有利于矛盾的化解。我愿意配合检察机关,对这起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案件进行调解。”近日,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综治中心参加听证的金牌调解员刘顺英这样说道。




本次听证会邀请金水区综治中心金牌调解员、派驻律师和司法社工担任听证员,对5件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开展集中公开听证。


82岁的申请人王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她的子女对其不管不顾,已经构成遗弃罪。公安机关受理后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决定不予立案。王某不服,向金水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听证会上,申请人王某充分阐述了申请事项和理由,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立案活动和审查情况,并通过提问环节,进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实。


“我感觉这个案件和我的家庭经历十分相似,我与父母也曾因为父亲治疗的问题发生矛盾。走法律途径只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我觉得你们要以化解申请人与子女之间的相互怨恨为根本,这样才能真正化解家庭矛盾,最终实现老有所依。”听证员代表宋俊萍律师在对该案发表听证评议意见时感同身受地说。


听证会结束后,在承办检察官和金牌调解员的共同劝说下,王某表示同意与子女调解。承办检察官立即与王某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电话沟通了相关情况,并通过街道办事处联系王某的子女到综治中心进行调解,希望通过调解化解王某与子女间的矛盾。目前,各方还在为消解积怨、化解矛盾而努力。


据悉,自2021年10月金水区综治中心投入使用以来,金水区检察院即在综治中心一楼设立了检察服务窗口,一名检察官与一名司法社工常驻办公,有效融入金水区“一站挂号全科门诊”体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把检察履职的“小窗口”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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