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工作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今年的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4月15日上午,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人员到午朝门广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通过设立宣传点、散发宣传资料、为现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思想和指示以及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突出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和《核安全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知识。
通过活动的开展,广泛普及了维护国家安全公民应尽义务的相关知识,增强了群众依法防范和抵制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意识,提升了平安创建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