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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未检处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 | 】  来源:   时间: 2019-04-15  作者:    

 

48日,洛阳市检察院未检处收到全国妇联授予的“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表彰,该院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方面得到充分认可。

 

近年来,洛阳市检察院未检处组队伍、建基地、创品牌、谋创新,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全面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职能,实现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单一办案到建立社会支持体系的转变,已经成为洛阳检察的一张名片,逐步实现了全省有位次、全国有地位的目标。

 

在依法办理刑事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外,未检处加强品牌创新工作,创建“洛小未”品牌,设计了“洛小未”LOGO、编撰了洛小未”法治教育护航成长手册、拍摄制作了宣传未检职责的“洛小未”动漫片。建立了集未成年人心理测评、谈话询问、对外窗口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洛小未”工作室。

 

洛阳市未检团队组织检察队伍、教师队伍、律师队伍及妇联队伍进行“洛小未”法治宣讲员选拔、培训,使其参与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中来,截至目前,“洛小未护航青春法治教育宣讲团”开展以“防范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为主题的各类形式的“法治进校园活动”176场次,受教育师生、家长334600余人,同时采用网络同步直播的方式,做到一场宣讲,全县家长、师生同步观看,直接覆盖416所中小学校和70余万师生,发放宣传资料近30.6万册。与市教育局合作,联合下发《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的规定》,推进未成年人工作全面发展。目前,市检察院正与市妇联合作,联合开发“洛小未”留守儿童观护帮教平台,将全市的留守儿童之家进行网上管理。洛阳未检会持续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创新发展,为妇女儿童的关爱保护穿上法治外衣。

 

洛阳市院未检处将打出“巾帼文明岗”的金字招牌,一心一意创建巾帼文明,切实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展现洛阳未检的巾帼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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