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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缅怀英烈 传承英烈精神 切实做好英雄烈士名誉权荣誉权保护工作
| | 】  来源:   时间: 2019-04-09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泌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用法律手段维护英烈尊严和社会公共利益,使“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成为全社会共识。

 

没有英烈前赴后继的牺牲奉献,就没有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泌阳县是一片红色的热土,历史厚重,英雄辈出,为了革命事业,许多先烈和优秀儿女将鲜血洒在了泌阳大地上,永远激励着泌阳人民,当年在泌阳战斗过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泌阳英雄儿女创建的丰功伟绩,永远铭记在泌阳人民心中。

 

根据中央网信办、共青团中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0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清明节前夕,泌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深入到泌阳县烈士陵园、中共鄂豫边省委旧址焦竹园、辖区内的英雄烈士墓地实地调查,走访了解烈士墓碑保护情况,上门看望英雄烈士家属,征求他们的意见,倾听他们的诉求,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缅怀英烈,传承英烈精神,切实做好英雄烈士名誉权、荣誉权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英烈家属的合法权益。

 

一是该院民行检察部门干警在主管院领导带领下,主动向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介绍检察机关对于英雄烈士保护的法律监督职能和重大意义,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对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县检察院领导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负责人一起,深入到县烈士陵园、中共鄂豫边省委旧址焦竹园和铜山、马谷田、王店等部分乡镇,实地查看烈士墓碑保护情况,通过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烈士墓碑的管理维护,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双赢共赢多赢的效果。

 

三是检察官们通过上门走访看望老红军、英烈属,向他们宣传介绍检察机关关于英烈名誉权、荣誉权保护的职能和重大意义,宣传英雄烈士保护法,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给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荣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英雄烈士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全力协调保障英雄烈士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英烈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氛围。建立保护英烈权益公益诉讼工作长效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泌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武装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成立泌阳县保护英烈权益公益诉讼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领导,听取汇报,摸排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加强沟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英雄烈士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形成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的,通过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纠正,维护英烈尊严,此举受到了英烈亲属和社会各界的称赞,收到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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