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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召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
| | 】  来源: 河南检察   时间: 2019-01-09  作者:    

 

  2018年12月28日上午,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在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春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少斐,市工商联相关内设部门负责人,各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主席,市检察院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县区检察院主管侦监工作的副检察长参加会议,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爱玲主持会议。

 

  会议的主题是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如何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李少斐副检察长宣读了检察机关与工商联会签的协作配合机制;民营企业家代表在座谈中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黄少辉副主席从提高认识、 建章立制、 强化职能三个方面阐述检企需要共同努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 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宋春波检察长对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宋春波检察长指出 :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使命担当。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必须履行的宪法义务,也是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更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和宗旨的重要体现。

  

  二要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着力维护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提高民营企业投资信心;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法治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司法救济。

  

  三要坚持效果导向切实提升质效水平。牢固树立 “平等保护、依法保护、有效保护" 三种意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提高办案效率,积极做好办案风险防控,确保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

  

  四要加强沟通协作携手共建亲清关系。 检察机关要以热情诚恳的态度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 “一站式” 服务,做到态度 “亲” 、方式 “亲” 、机制 “亲”; 同时规范自身行为、自觉接受监督,不越权办案、不插手经济纠纷,依法敢 “亲” 真 “清” ,坚决做到无事不扰、有事不拖、有求不推、有难不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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