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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情暖冬日 司法也有温度
| | 】  来源: 河南检察   时间: 2018-11-27  作者:    

  近年来,河南省社旗县检察院从防止因案致贫、因病致贫、因案返贫等方面,以理性、平和、规范的执法理念,人文关怀,温情司法,从而赢得了各级党委和人大代表的肯定和群众的信赖。 

  

  其经验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情况反映》135期,以《社旗县检察院“四个融合”践行温情司法效果好》为题进行转发。 

  

  下面是采撷的几朵花絮以飨读者 

  

  不批捕的流浪汉——防止因案致贫 

  

  近日,张某因砸毁邮政储蓄银行ATM机“找钱花”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获。 

  

  社旗县检察院在审理时了解到:张某曾患有精神病,在作案时精神病复发,经司法鉴定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涉案价值较小(2700元人民币)、情节较轻。 

  另外,其父下落不明,母亲智残且患有间歇性精神病,近年来,母子二人各自常年流落在外,很少在家。这个特殊的家庭,在精准扶贫中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该院检察长薛万庆在听完汇报后,带着侦监干警来到张某家中实地查看,并走访其所在村的省人大代表、村党支部书记李连文和组干部等人,详细了解实情。之后,薛万庆主持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经会商一致认为: 

  

 

  

  犯罪嫌疑人张某,无事生非,任意毁损公私财物,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但价值较小、情节较轻,张某在案发时为精神病状态,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没有逮捕必要。 

  

  该院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又协调医院、残联、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张某及其母亲分别实施了强制医疗、办残疾证、享受残疾人补贴、办理低保手续,让他们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近年来,社旗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有许多原本富裕的家庭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为此,该院在履职中,力戒“就案办案”的机械司法,除审查案件事实之外,还着重了解涉罪嫌犯、被害人家庭情况,积极与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将司法暖阳深度融入脱贫攻坚中,针对侵财类、轻伤害类案件,出台了《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践行温情司法理念有效破解因案致贫问题的十二条意见》。 

  

  同时,建立起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和司法救助等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罪致贫、因案返贫现象发生。2017年至今,该院对符合条件的8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2万元,协助为符合条件的23人办理了残疾人证、16人申报了低保。 

  

 

  附条件不起诉——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2016年以来,社旗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原则,打造“四个平台”——法治教育平台、互动交流平台、复学就业平台、公益奉献平台,让温情司法与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工作相融合,提升帮教效果。 

  

  该院联合县教体局、人社局、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与36家企业签订了《关爱未成年人就业协议》,与25所中小学签订《关爱未成年人教育协议》,为43名家庭困难的涉罪未成年人申请专项救助,畅通入学就业渠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先后对3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引入心理矫正措施,使他们重获新生,有的考上了大学,有的回归社会,安居就业。 

  

  轻缓刑罚——挽救一个贫困家庭 

  

  段某早年丧父,与身有残疾的母亲相依为命,加之家庭贫困,以致40多岁的他仍未成家。一天,段某酒后路过某小区,将一辆摩托车盗走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到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承办检察官在公租房内找到了段某的家,见到了段某年过七旬的老母,其家境相当贫困。鉴于摩托车被及时追回并返还了受害人,段母主动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受害人出具了谅解书;且段某认罪态度好,系初犯,社会危害不大,加之其老母多病需赡养。 

  

  为此,该院及时启动快速办理机制。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社旗县检察院改变僵化、冰冷的办案方式,采取“二省一放”工作法,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升了人民群众信任感和满意度。 

  该院在办理案件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教育挽救了犯罪嫌疑人,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修复了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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