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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落实办案责任制 检察长带头办案
| | 】  来源: 河南检察   时间: 2018-07-11  作者:    

  7月10日上午,南阳市看守所。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长义对市公安局提请逮捕的刘某某非法经营一案,依法进行提审。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部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以“关键少数”带动广大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热情。

  

  今年6月6日,镇平县刘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日,刘某某被刑事拘留。因系结伙作案,后经批准延长刑事拘留至三十日。7月6日,该案由市公安局提请南阳市检察院审查批捕。

  检察长薛长义承办此案后,认真审阅了卷宗,复核了相关证据。他与检察官助理一起研究案情,有针对性地制做了40余条详细的讯问提纲。

  

  “你是否办有烟草专卖许可证?”“你知道自己贩卖假烟违法吗?”

  “我真的不知道做这些是违法犯罪行为,我真后悔……”讯问有理有据,嫌疑人如实回答。检察长的讯问,让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后悔,多次流下了忏悔的泪水。 

  

  在对嫌疑人一个多小时的讯问中,薛长义始终秉承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态度作风,从核实嫌疑人的身份、宣告权利告知书开始,围绕嫌疑人贩卖假烟的行为动机、购销环节、同案人员行为等,逐一进行讯问,进一步固定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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