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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一份检察建议 换来河道清如许
| | 】  来源: 河南检察   时间: 2018-07-11  作者:    

  “贵院‘三灵检行公建【2018】4号’检察建议书收悉,现就建议书中所述问题及整改情况答复如下: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到的断密涧河河道三号漫水桥卫生治理不到位问题,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查摆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不断努力,精益求精,改进不足,争取把河道治理工作做得更好。”6月29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办公室,收到了河道管理部门对该院发出的‘三灵检行公建【2018】4号’检察建议书的复函。至此,断密涧河脏乱差的现象得到治理,给人民群众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态文明环境。 

  2018年6月初,灵宝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办公室干警就接到了群众匿名举报称:断密涧河银水湾区域水流十分浑浊,上面漂浮大量垃圾,处于长期无人管理状态。接到举报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办公室立即组织干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发现涧河的河道中堆积着各种垃圾,长时间无人清理,致使附近环境脏乱不堪,恶臭难闻,已严重污染了断密涧河水质和周边的环境。 

  干警实地调查后查明:断密涧河河道三号漫水桥(举报中所称的银水湾),有大量生活垃圾漂浮于河面,且排水渠淤泥严重,淤泥面上有大量白色塑料、泡沫等垃圾,难以分解,淤泥拦截形成的水沟颜色发黑,已产生恶臭,致使周边环境卫生脏乱,且随着气温上升蚊蝇孳生,影响河道景观和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这些生活垃圾随时都会被冲入主河道、向下游蔓延,将会影响到黄河水质,长期恶性循环甚至会损害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

  

  经查:该工程是2010年、2011年被列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之一。于2010年7月28日奠基,2010年10月28日正式开工,2014年7月23日竣工验收。2014年6月5日、7月23日,灵宝市断密涧河河道治理工程指挥部“灵断指纪【2014】1号、2号”两份会议纪要均明确“断密涧河河道治理工程竣工验收之后,由市住建局负责运行管理”,因市政府一直没有把运行管理费用列入财政预算,所以工程一直由断密涧河河道治理工程指挥部代管。

  

  灵宝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办公室干警走访多个行政部门,查明事实后确定河道管理责任部门,多次进行沟通,一起到现场进行查看并研究治理方案;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立即对河道生活垃圾、漂浮物、杂草、淤泥等进行清理。河道管理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放弃历史遗留问题,勇于担当,立即行动,共组织大小车辆5台,出动人员11人,连续工作十五天,目前已完成三号漫水桥上下水面浮草、垃圾的清理,五号翻板闸至三号漫水桥以下排水渠清淤,已全部整改到位。共计清理排洪渠淤泥1100方、区内水草8000平方米,清理河道浮草2900平方米,清理垃圾550方。在对河道治理的同时,河道管理部门专门针对河道卫生治理情况,制定了断密涧河长效管理机制。

  

  该案的成功办理,既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又有效改善了黄河支流断密涧河生态环境,保护了灵宝的碧水蓝天,为人民群众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群众为检察院的工作举措纷纷点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灵宝市人民检察院还将继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为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屏障,为灵宝市文明城市创建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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