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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边办案边监督修复,“这块地总算保住了,检察院功不可没!”
| | 】  来源: 省院宣传处   时间: 2018-04-25  作者: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主责主业,强主业、补短板、促发展是全省检察机关工作主线。从即日起,河南检察新媒体将开设【监督视线】栏目,让我们一起见证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积极作为,一起分享检察干警查微析疑、敢于亮剑、 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精彩故事……

  濮阳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部,是个农业大县。时值春季,沃野千里,田畴无垠,青青麦苗在湛蓝的天空下,铺开一望无际的绿毯。

  4月2日,河南省濮阳县检察院公诉局局长栾贵谦、副局长楚宁华等人来到郭某等人污染环境案的案发现场,进行实地走访。在2018年3月开展的河南检察机关首届公诉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该案被评为十佳精品案件。

  

 

  案发现场位于濮阳县户部寨镇碱王庄村西北偏僻的农田里。通往该处农田的是条土路,坑洼不平,仅能容一辆汽车勉强通过。“他们专门挑这种偏僻的地方倾倒化工废液,不容易被发现。”楚宁华说。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颠簸,终于到达案发现场。附近的水塘水质清澈,不时传出青蛙“呱呱”的叫声。“以前这儿难闻的气味大得很,在村里都能闻见。麦苗大片大片地枯死,水塘里的鱼全都翻了白肚皮。”碱王庄村村民史大忠四下指着,然后踢着脚边一棵野油菜说:“你看这草,长得多好。能长草就能长庄稼,这块地总算保住了,检察院功不可没!”

  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2015年4月,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反映有人向碱王庄村附近运输、倾倒不明物品,气味熏人。

  “接到群众举报后,公安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由于对方反侦查能力较强,倾倒现场又极其隐蔽,并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栾贵谦说,在检察机关建议下,公安机关对运输物品进行了鉴定,结果显示2名犯罪嫌疑人运输的为危险废物——废硫酸。检察机关立即建议公安机关加强办案力量,并协同公安机关再次对现场进行勘查。

  办案人员在现场发现了几个大型油罐,从外表看没什么特别的,但仔细查看就会发现,油罐底部被人锯掉,装进罐中的废硫酸可以直接排入地下,形成了一个大渗坑,上面覆盖着树枝杂草,很难被发现。

  检察官立即向户部寨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措施,防止废液因刮风下雨扩散,污染周边环境。户部寨镇政府随即将渗坑进行覆盖,减轻了废硫酸气味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2015年6月,该案侦查终结,郭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定罪证据、量刑证据不充分,被污染的土地性质未鉴定,损毁农田亩数未丈量……”为此,该案承办人楚宁华列出了一份详细的补充侦查“清单”:鉴定土地性质,测量土地亩数,评定污染造成的损害,调取用于印证言词证据的客观证据及通话记录,扣押作案工具,确认鉴定机构人员资质等。

  与此同时,楚宁华仔细梳理言词证据,又发现了漏罪漏犯的蛛丝马迹:“被告人不仅在山东拉化工废液,还从河南省范县拉;不仅向濮阳县境内倾倒,还向山东省茌平县倾倒。”顺着这个思路,楚宁华一路查下去,除公安机关已经移送审查起诉的9名犯罪嫌疑人外,还有7人和两家化工公司涉及该案,有共同犯罪的嫌疑。濮阳县检察院遂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公安机关再次进行侦查,将其他几名提供废硫酸的上、下游犯罪嫌疑人和两家化工公司依法移送起诉。

  

 

  案件往前走,污染物却仍在原地不动。对此,濮阳县检察院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大法律政策宣传,督促其尽快作出环评报告,妥善处置污染物。

  “为了推动问题顺利解决,我们向河南省检察院和濮阳市检察院进行汇报,同时联系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会同公安、环保部门召开协调会。”濮阳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吉婷婷说,通过这次协调,最终由当地政府出资,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污染土地进行环评,作出了处置和修复费用共计1800余万元的环评报告。

  随后,濮阳县检察院专门就环境污染损害的防止和补救、隐患的消除等问题,向濮阳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至此,该案办理过程中共发出检察建议6份。

  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环保部门与被告单位所在地政府及污染企业进行协商,最终两家被告单位分别赔偿1800万余元和300万元污染处置费用,让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从2015年12月到2017年5月,濮阳县检察院分6次对1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并追加两家化工公司为被告单位一并提起公诉。

  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被法院全部采纳,16名被告人及两被告单位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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