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过严格评审,经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33名同志被评定为第五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为深入展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风采,充分发挥检察业务专家在办理司法疑难复杂案件、带动队伍素质提高和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河南检察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河南检察官微特别推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风采展,带您一起走进他们的故事。

人物介绍
孙志刚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人物特点:信仰、情怀、能力、担当
获评感言:心之所向,身之所往。作为一名检察官,能运用法律维护公平正义是我的追求。我将一如既往保持初心,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做公平正义的守望者。

做工匠,要雕琢案件精益求精,做大家,需登高望远敏思笃行。对于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孙志刚来说,公平正义是他孜孜以求的目标,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撰写的每一份调研报告,起草的每一份规范性文件,他都努力把工作追求极致、止于至善。从检20余年,他在追诉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挽救失误者的路上,始终坚持“如我在诉”,守望着心中的公平正义。
以工匠精神把每一起案件办到极致、办成精品
1995年3月,孙志刚通过全省统一招录考试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从检以来,先后在公诉、职务犯罪侦查、职务犯罪检察等业务部门工作,先后主办各类刑事案件1700余件。“检察官是犯罪的追诉者,是无辜的保护者,更是法治进步的引领者,要在每一个案件、每一件工作事项的办理中,传递公平正义。”这是他一直信守的初心。从基层检察院到省检察院,再被借调到最高检工作,他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对办案的精益求精,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先后荣记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3次,个人三等功6次。因工作出色,他被纳入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成员、省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员、省院涉黑犯罪检察组成员、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检察教官等。
“善于学习钻研,案件办得好,是位专家型检察官!”这是领导和同事们对孙志刚的评价。在和他交流案件时,深深感受到他对事实和证据的准确判断能力、对法律适用精准的把握能力,其释法说理深刻透彻,令人从内心感受到法治之美。笔者发现,孙志刚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既能够很快发现问题,又能够准确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然后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出一个个精品案件。
2016年9月,刘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经某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刘某被判处死刑。刘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阶段,时任省检察院公诉三处检察官的孙志刚主办该案。“我们很快发现案件存在问题”,孙志刚回忆说。他阅卷发现,第一,该案毒品“上家”及来源不清,可能存在重大漏犯;第二,各被告人的手机数据、车辆行驶轨迹等等电子数据均未调取。
经缜密调查取证后,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监督引导公安机关对背后隐藏的重大贩毒团伙6名漏犯进行抓获。最终,被追诉的1名被告人以贩卖毒品被判处死缓,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年至15年有期徒刑。因案件的成功办理,最高检将该案评为依法惩治毒品犯罪一号典型案例。“这起案件是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跟踪监督,有效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的典型案例。”时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闵虹对案件的办理进行高度评价。

法律条文是冰冷的,坚守公平正义的心却是火热的
“无论是关乎生死的大案,还是连接民生的小案,都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不枉不纵。司法工作都是人的工作,要慎之又慎,体现人文关怀!”对这句话,孙志刚做到了知行合一。
“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孙志刚对这句话深有体会。他回忆起20多年前办的一个案件。2001年,大学毕业不久的陈某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认定陈某趁为他人看管商店之际盗窃价值2万余元财物。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孙志刚从陈某供述“将盗窃的现金随手丢弃”这一细节,觉得不符常理,通过提讯、补充侦查等工作,认为陈某盗窃罪证据不足,遂提请院检委会研究决定作出不起诉处理,并建议公安机关调整侦查方向。两年后,真正作案者被公安机关抓获,系流窜作案的盗窃犯罪团伙。陈某的冤屈得到洗刷,并走向公职岗位,多年后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对于检察官而言,法律不应该只是冰冷严肃的文字,作为守护人民群众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应该向人们传达正义和希望的温度!”这是孙志刚常说的话。在他办理的案件中,既有大案和疑难案件,又有关涉群众利益的“小案”,但他都抱着对案件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情同此心、如我在诉,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调研指导,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
做为省检察院检察官,不仅要办好案子,还要具备总结规律、调研分析以及对下指导等能力。这些年他在关注司法实务的同时,一直潜心研究相关业务的前沿问题,起草多份调研报告、规范性文件,提出多项司法解释议题,有的被最高检等上级机关采纳。2016年,为防范重死刑案件出现冤假错案和解决超期羁押问题,他起草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加强命案诉押衔接防止非法讯问和超期羁押的意见》,建立对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以防止侦查人员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该制度早于“两高”相关司法文件规定。2018年,根据承办的多件诉讼监督线索成功办理的经验和做法,起草《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实施细则》,推动建立对刑事诉讼监督线索进行案件化办理的机制。2019年,为解决监察体制改革后监检衔接中出现的问题,会同省监察委员起草《河南省监察委员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补充调查工作暂行规定》,对于加强监检配合制约,推动高质量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起到积极作用。2020年参与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规范化精准化研究》被最高检立项为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等。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就像阳光和空气一样,是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为党和人民‘守望正义’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的要求掷地有声。回眸心路历程,亦是品味辛苦历程,更是开启新路历程。孙志刚将一如既往保持初心,以对法治精神的坚定信仰,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守望着心中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