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治校园欺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凝聚各方力量,协同发力。”8月26日,一场聚焦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研讨会——全省校园欺凌预防工作研讨会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检察院举行。省关工委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及部分中小学校代表等多家单位围绕校园欺凌预防主题开展研讨交流、分析会诊,共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省关工委主任赵素萍主持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本次研讨会由省关工委牵头主办,省检察院、郑州市检察院和管城回族区检察院联合承办。前期,省检察院结合2021年至2024年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校园欺凌因素刑事案件组织开展了专项调研,调研报告得到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肯定。在此基础上,经积极推动,省关工委召开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海云结合检察机关案件办理及调研情况,介绍了当前我省校园欺凌案件总体情况、突出特点及存在问题,并对下一步协同推进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她表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方针,依法惩治校园欺凌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深化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助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合力,构建综合防治体系。郑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道伟介绍了郑州市检察机关办理该类案件情况。
“学生欺凌案件发生具有一定隐蔽性,存在发现难、认定难、处置难等问题。教育部门将持续把学生欺凌防治作为校园安全工作重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心理健康、法治和防欺凌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环境”“校园欺凌预防工作要从找准预防重点,找准责任主体,做实各项预防工作等多方面努力,提高预防实效”“校园欺凌的发生,表面是行为失范,深层原因是法治意识的缺失。司法部门坚持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的‘第一前端’,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提质增效”“守护校园净土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学校将继续创新实践,完善防治体系,与各单位携手,为孩子们打造阳光和谐的成长环境”……省教育厅副厅长刘林亚、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政委马建平、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黄兴士、省法院少审庭庭长杜燕萍、郑州第四十八中学政教处主任夏志成、郑州市金水区金沙小学校长常凯等先后发言,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围绕携手防治校园欺凌介绍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
“校园欺凌不仅是教育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法治问题,关乎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赵素萍强调,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切实增强预防校园欺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准确把握中央、省委要求,深刻认识当前社会环境和青少年群体现状,把校园欺凌防治作为平安校园建设的核心任务抓实抓好。要聚焦重点,精准施策,构建起党政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防治校园欺凌的强大合力。各级关工委要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加强与公、检、法、司、教育等部门沟通协作,发挥好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强化教育引导,深化调查研究,优化协调联动。希望各部门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在政策研究、措施落实、经验交流上互通共享、协同发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共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研讨会后,与会人员还参观了管城回族区检察院“豫见未来·心灯”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地了解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