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支持IPv6网络
首页-->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
灵宝市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 强化控申监督 着力保障律师合法执业权利
| | 】  来源:   时间: 2022-01-14  作者:    

 

2020年以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主动作为,采取强化组织保障、畅通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机制等三项措施,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监督职能,着力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共纠正执法司法机关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13件,律师执业权利得到有力有效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强化组织保障,增强监督意识,着力推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理念转变。一是强化领导,提升意识。针对个别办案人员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意识不强,在办案中不认真听取律师意见等问题,专门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以专项监督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推动执法司法机关办案人员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理念转变。二是联合办公,定期通报。出台《关于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意见》,成立“检律工作办公室”,通过律师与检察官定期联合办公,收集律师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全部采纳,并将落实情况定期向律师通报。如针对部分律师提出的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各部具体职责不了解的问题,第一时间印制《内设机构工作职责明白卡》并向律师发放。定期牵头组织公检法司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保障律师执业领域的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具体现实问题,共同研究对策,及时解决问题,并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作为各单位“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共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三是领导主办,强化责任。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控告申诉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办理责任、推动责任,院领导作为承办人具体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控告案件。

二、畅通监督渠道,消除律师顾虑,着力拓宽维护律师诉讼权利控申通道。针对律师不敢、不愿向控申检察部门反映政法干警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现实问题,该院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拓宽律师控告渠道一是大走访摸排。坚持每月到各律师事务所和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进行走访,及时了解收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权利受损情况。二是微信群捕捉。牵头并联合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律师微信群,利用现代通信技术手段和平台,实时接收律师控告申诉等法律诉求。三是征质询抓取。坚持每案在公诉后由案件承办人向律师当面征询意见,合理质询法院落实律师权益情况,针对未能保障律师辩护权益的情况及时立案审查纠正。

三、创新工作机制,确保维权成效,着力推动新型检律关系良性互动。一是公开听证提公信。该院积极探索在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控告案件办理中,开展简易公开听证和一般公开听证双重工作模式,通过邀请法院、公安人员参与听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释法说理,有效消除律师在提交线索、反映问题时存在的顾虑问题,引导政法干警公正客观看待办案中存在的阻辩问题,从而增强互信提升执法公信力。二是公开答复促公正。切实做好律师控告案件办理结果公开答复工作,在公开答复中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促进矛盾化解。2021年该院针对3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控告案件进行办理结果公开答复,并全程录音录像,律师和当事人均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三是扫码评价促形象。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张贴评议二维码,广泛收集律师提出的关于诉讼权利行使的合理建议。如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及时采纳律师提出的利用远程提审系统会见涉案在押人员,以及提升外地律师审查起诉环节阅卷效率等意见建议,建立律师远程提审和外地律师阅卷预约制度。2020年以来,共配合律师远程提审77人次,提供外地律师阅卷64人次,有力保障了辩护律师的会见权,提升了外地律师阅卷效率,获得律师的一致好评。四是案件评查强责任。严格落实案件评查制度,对办理的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控告案件以及部分抽取的其他刑事案件开展季度化评查,对查找出的律师提出听取意见要求未予安排听取、当面听取意见未按规定制作听取笔录、未在相关文书中针对不构成犯罪、无社会危险性、不适宜羁押等书面意见写明是否采纳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反向审视,并在全院予以通报,以通报促警醒、以通报促整改。

  

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举报电话:1230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