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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检察院坚持“五同发力”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见实效
| | 】  来源:   时间: 2020-11-17  作者:    

 

2017年以来,三门峡市检察院坚持组织与机制同建、问需与纳谏同重、硬件与软件同施、创新与规范同行、评查与监督同举,不断加大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力度。

一、坚持组织与机制同建,全方位加强领导。一是坚持一体化组织。与三门峡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联合成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情况,凝聚三方合力。二是坚持一体化部署。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齐心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坚持一体化规范。在检察机关内部,出台《律师接待工作细则》《办理刑事案件律师执业申请事项若干规定》《办理律师异地阅卷工作办法》等规定,实现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在检察环节无死角;在检察机关外部,牵头与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律师协会会签《关于深入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合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见》《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实现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在诉讼环节全覆盖。

二、坚持问需与纳谏同重,多渠道征求意见。一是面对面问需。召开检司律三方座谈会,深入律师事务所走访调研,针对律师提出的执业需求,出台规章制度5项,投入资金100万元升级保障设施16项。二是常态化纳谏。设计《律师权利保障调查问卷》,组织两级院累计向执业律师发出468份,根据反馈,查摆整改问题26项。灵宝市检察院在业务部门张贴检察评议二维码,律师通过扫描即可对该院工作进行评价,对所办事项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的针对性。

三、坚持硬件与软件同施,即时性回应诉求。一是打造专用实体平台,实现律师诉求回应专班化。在两级院检察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的律师接待室和阅卷室,开辟律师参与诉讼和权利救济专用绿色通道,设立律师预约阅卷专线电话,设置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听、分流和处置专席,实现了律师诉求有专门渠道反映、有专业人员处理的专班化服务。二是开通网上预约平台,实现律师诉求回应网络化。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搭建律师诉求网上预约平台,律师进行身份验证并将律师事务所公函、当事人委托书、律师资格证与平台已公开的案件进行绑定后,即可进行网上预约和提供证据材料等事项。共通过该平台受理、办理律师预约事项1518人次,均实现了第一时间响应是搭建微信交流平台,实现律师诉求回应指尖化。两级院均建立有检察官和执业律师入群的检律微信交流群,及时推送节假日机关安排、临时重要事宜等信息,快速响应律师执业申请以及意见建议,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到检察人员的指尖上。通过群内互动,两级院共受理律师执业申请23人次、接受意见建议8件。

四、坚持创新与规范同行,硬核化保障权利。一是建立办理律师申请事项监督卡制度,用制度化规范保障律师意见权。对律师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排除非法证据、调取证据材料、进行司法鉴定等意见,一律填写办理监督卡,载明案件名称、嫌疑人姓名、律师意见等,由案件承办人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处理和答复,再由随机选定的员额检察官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查复核,确保律师意见落到实处。先后运用监督卡制度办理律师执业申请事项14件,律师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二是构建数字+异地模式,用科技化创新保障律师阅卷权。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卷宗数字化改革,建立数字化阅卷平台,实现案件卷宗当场查阅、加密光盘当场制作、材料打印立等可取。大力推行异地阅卷制度。律师在辖区内申请异地阅卷的,受理申请检察院审查证明材料合格后将其扫描并通过检察内网移送案件办理地检察院,经案件办理地检察院二次审查合格后,将加载水印、设置密码的电子卷宗通过检察内网移送受理申请检察院,由受理申请检察院下载电子卷宗、刻录光盘后提供给律师并告知电子卷宗密码,律师即可进行阅卷,达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律师少跑腿的效果。三是试点智慧案管系统,用智能化全面保障律师知情权。在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试点运行自主研发的智慧案管平台系统”,每日向系统推送拟公开的案件信息,系统自动抓取律师所代理案件在检察环节的程序性变动信息,并通过微信推送给律师。共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1029条,准确率达100%,实现了案件信息从网上公开掌上公开的转变。

五、坚持评查与监督同举,问效式落实责任。一是以案件评查促责任落实。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列为案件质量评查重要内容,重点评查受理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辩护权利、规范听取律师意见、按规定将律师意见入卷等情况,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二是以流程监控促责任落实。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发现的告知辩护权文书不齐全、不按规定听取律师意见、律师提供材料不装卷等情形,及时向承办人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并督促整改。三是以问题查纠促责任落实。依法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及时受理、查办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权利的各类问题。对共性问题,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对个性问题,通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对构成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共受理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申诉、控告30件,提出检察建议或通知纠正28件,纠正解决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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