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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案率何以直降七成?——从两场座谈会看检护生态的“变”与“不变”
【大 | 中 | 小】  来源:   时间: 2026-07-14  作者:    

“过去几年,因为祥符区移送我院的环资刑事案件总量在我院管辖的22个沿黄县区中占比较高,所以我们把祥符区作为我院跨区划环资检察工作的重点关注区域,在2024年7月,我们就专程来此开展专题座谈,并就非法狩猎类犯罪的治理与你们达成了多项共识。两年来,这些共识在我们双方的工作中逐一得到了落实,并转化为了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祥符区非法狩猎类犯罪发案率降幅近70%……”2026年7月6日,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三党支部书记葛蓓荣在该院第三党支部与开封市祥符区公安局第四党支部联合开展的“党建引领强根基,联学共建护青绿”党建共建座谈会上说道。


座谈会上,两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3次重要讲话和《生态环境法典》,并就黄河流域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展开专题座谈交流,这是继2024年7月,针对非法狩猎类轻罪治理开展专项座谈后的第二次深度座谈。


前后间隔两年的两场座谈,从业务研讨到支部联学共建,从单罪治理到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治理.....看似重复性的专题座谈里,却藏着发案率直降七成的法宝——郑州铁检院创新推进“检护生态”的变与不变。



变的是载体的升级

不变的是对高质效办案的坚持


“2024年座谈时,我们一直认为同类案件执法尺度不统一是我们办案最大堵点。”郑州铁检院第三党支部党员干警李聪睿同志回忆道。初次座谈检警双方完全立足非法狩猎类案件办案困境,逐条梳理证据标准、量刑尺度,共同制定了非法狩猎案件梯次治理暂行办法。两年间,在落实上述共识的基础上,郑州铁检院不断优化办案团队划分,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一体化融合履职”机制,研究制定“非法狩猎罪”等6个办案指引,推动办案质效持续提升。


为继续改进和优化办案质效,这一次座谈依托两支部的联学共建,跳出非法狩猎单类案件的办理,结合《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新背景,将前次座谈会形成的宝贵共识、两年深耕累积的成功经验做法推广至祥符区各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办理中,深入研究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其他几类环资案件司法办案标准规范,进一步深化类案标准统一,明确量刑情节认定,力争减少案件定性争议。座谈会上,李聪睿同志表示为推动各项共识落地见效,郑州铁检院将进一步做实提前介入,持续强化检察引导侦查,从源头保证和提升案件移送质量,助力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变的是路径的延伸

不变的是对生态修复的关切


生态修复


2024年首次座谈立足问题导向,聚焦存量案件处置、执法标准统一,重点解决“怎么办案、如何定罪量刑”的实务问题,核心是补齐司法办案短板,守住生态保护法治底线,关于受损生态的修复未作深入探讨。两年来,检警双方主动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托“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实践基地”,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并将生态修复情况作为评价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的重要因素,据以提出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这一次座谈将受损生态的修复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前期积累的经验做法、兄弟单位成功的先行先试不断拓宽了座谈的思路,祥符区公安局第四党支部党员干警赵建波同志说:“这一次座谈我们学到了全新修复模式,跨区域异地异位修复、生态修复金规范化监管这些机制,正好能解决本地部分地块无法原地修复的难题,以后我们在办案中也会争取在侦查阶段就落实生态修复工作”。



变的是举措的优化

不变的是对犯罪治理的系统思考



关于犯罪治理,首次座谈以短期问题化解为主,提出的措施主要是检警联合开展法治宣传,鼓励被不起诉人自愿以身说法。两年间,检警持续下沉基层,建立检警村三方联动普法机制,十余场线下宣讲、现场法律咨询、被不起诉人现身说法等活动覆盖群众千余人次。与此同时,郑州铁检院经常性开展类案调研,先后形成两篇高质量理论调研成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案件高发背后的治理症结,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属地职能部门补齐监管短板,从源头压降同类案件发生。


这一次座谈进一步优化全域治理手段,检警共同研讨新出台禁猎禁渔制度规定的管控范围、时段、行为清单,统一执行标准;同时,初步形成了检警在黄河沿线联合巡河巡滩的意向,争取提前排查生态风险,一体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持续压降环境犯罪。



“两年里两场座谈,变的是协同载体、治理路径、防控举措的迭代升级,不变的是我们守护黄河流域生态安澜、践行生态保护国家战略的初心。党建引领业务融合,检警攥指成拳,才能实现黄河生态全链条、系统性长效治理。”正如郑州铁检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纪红的这句总结发言一样,下一步,检警双方将依托两次座谈沉淀的治理经验、达成的工作共识,继续以高质效协同履职谱写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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