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0日,省检察院与省文物局在平顶山市叶县联合组织楚长城文物保护工作培训并调研座谈。系列活动聚焦楚长城系统性保护治理,集中交流工作成效、研判突出问题、部署重点任务,进一步凝聚检察监督与文物保护工作合力,健全“文物行政+检察”协同保护机制,全面提升我省楚长城保护利用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田凯,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付春出席并讲话。
参加人员赴叶县楚长城遗址开展实地调研,现场观摩楚长城文物保护现状,详细了解叶县楚长城保护管理、考古研究、隐患排查等工作情况。
座谈中,贾付春对近年来楚长城保护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予以肯定。他指出,各地文物部门扎实推进基础保护、考古调查、活化利用及日常巡护等工作,为楚长城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要持续规范完善长城“四有”等基础工作,做好楚长城记录档案续补充实以及保护标志的树立和保护,督促做好长城保护员管理工作,强化楚长城抢救性保护工作。要筑牢文物安全防护防线,健全楚长城文物安全长效管护机制,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加强文物安全法治宣传工作。要稳步推进楚长城保护规划公布实施,统筹风貌管控与活化利用。加强历史风貌控制和周边环境监测,立足文物保护传承与价值转化,实现楚长城文物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永续发展。要持续加强文物部门与检察机关协作机制,筑牢法治保护屏障。常态化推进文物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联动,充分依托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法治监督赋能文物保护,切实推动楚长城文物保护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做好楚长城保护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政治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文物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田凯指出,自2025年最高检部署长城保护“回头看”专项行动以来,省检察院与省文物局联合推进“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公益护航专项行动,通过“省院领办、三级联动”一体化办案机制,推动形成“文物行政+检察”协同共治的良好开局。就深化楚长城保护工作,田凯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强化“法治护航”的责任担当,切实把楚长城保护融入文化强省建设大局。要坚持系统思维,完善“协同共治”的制度机制,进一步细化保护范围、管控标准和责任主体,强化府检联动,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化跨区域协作,统一执法标准和巡查规范,实现“一盘棋”治理。要深化活化利用,推动“以用促保”的良性循环,支持文物部门编制科学保护规划,将楚长城保护与乡村振兴、文旅文创融合战略相结合,讲好长城故事,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守护的良好氛围。
期间,叶县党委、政府及平顶山、南阳、驻马店三地检察机关、文物部门负责同志围绕本地楚长城保护现状、存在问题、经验做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开展交流研讨,共同商议跨区域协同保护、执法办案衔接、资源整合利用等具体举措。平顶山、南阳、驻马店三市及所辖鲁山县、叶县、舞钢市、南召县、方城县、泌阳县、桐柏县、驿城区等8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和文物部门有关同志共50余人参加研讨座谈。
这是省检察院和省文物局就楚长城保护召开的第二次联合会议,进一步打通了文物保护与检察监督的协作壁垒,明确了楚长城保护的重点任务与实践路径,为推动我省楚长城在法治保护中“活”起来、在合理利用中“传”下去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