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鼐在引领办理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同时,深刻把握公益诉讼“协同之诉”的职能定位,注重通过个案监督推动系统治理,构建多方联动、长效常治的保护格局。
在指导南乐县院办理“路恩梓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案”时,面对设施权属交叉、管护责任不清的难题,他推动建立由检察机关牵头,退役军人事务、文物保护、属地乡镇等多方参与的协同履职平台,通过召开座谈会、公开听证、邀请烈士后人参与等方式凝聚共识,投入专项资金30余万元完成修缮整治,并推动建立日常维护、定期巡查、宣传教育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使破败纪念设施焕然一新,成为弘扬英烈精神的重要阵地。
近年来,在他的推动下,濮阳检察机关逐步形成“个案监督+类案治理+机制建设”的英烈保护工作模式,相关经验被国家级媒体刊发推广,生动展现了濮阳在英烈保护领域的智慧与担当。
从基层一线的“钉钉子”到市院层面的“谋全局”,孔鼐同志始终初心如磐、使命在肩,以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对历史敬畏的态度,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指导推动形成了保护英烈权益、捍卫英烈荣光的“濮阳经验”,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新时代检察干警的精彩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