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燕,女,汉族,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济源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愚公故里,巍巍王屋山下,有这样一位检察官:她以法为剑,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黑手;以爱为舟,摆渡迷途少年重归正途;以心为灯,照亮困境儿童的成长之路。她就是济源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于海燕,一位在未成年人检察战线坚守二十三载的“护苗人”。
岁月峥嵘,检徽璀璨,她以“党旗红”引领“检察蓝”, 秉持“求极致、铸精品”的办案理念,先后办理刑事案件逾2000件。所办案件多次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从全省首届、第二届未检优秀案例,2023年附条件不起诉典型案例、未成年人法律监督精品案例,至2024年“检护民生”典型案例、未成年人轻刑优秀案例,始终以匠心打造司法精品。
争先创优,奋发有为,她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2019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22年获评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24年荣获“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沉甸甸的奖章见证她勇于拼搏、锐意进取的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