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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建院75周年检察英模风采展】燃正义星火 护少年朝阳——记“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肖江海同志
| | 】  来源:   时间: 2025-05-14  作者:    

燃正义星火 护少年朝阳

——记“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肖江海同志



肖江海,男,汉族,197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鹤壁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工作,兼任鹤壁市宝山产业集聚区检察室副主任。


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成立伊始,他便扎根于这片土壤。岁月染青丝为银丝,时光刻稚颜作皱颜,他始终坚守着那份初心,挚爱着这份事业,倾注着热情,挥发着光热。


十余年来,他参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500余件,积极履行涉未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职责,大力推动涉未案件办理、犯罪预防、综合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机制建设,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深入落实,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他被中国关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法治宣讲员,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嘉奖1次。


一种责任:高质效办好每个涉未成年人案件

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肖江海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始终做到既依法打击犯罪,又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办理的3起案件被评为省、市优秀案件,指导办理的5起案件获评全省精品和优秀案件,办理的匡某等9名未成年人抢劫案,被中国教育电视台改编为法治教育片《迷途少年》。

2013年7月,在办理未成年人马某某抢劫、杀人案期间,他与同事驱车前往长垣县芦岗乡开展社会调查。他们走访马某某曾经就读的学校、周边邻居,查阅学籍档案,深入了解其成长轨迹。通过调查发现,马某某系养父抱养,养父去世后,他与70多岁的奶奶相依为命,后经姑姑介绍到鹤壁打工,却在姑父的诱导下走上犯罪道路。这些详实的社会背景信息,为案件办理及后续帮教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参考。

秉持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原则,他第一时间为马某某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保障其诉讼权利。同时,邀请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人员参与讯问,确保办案过程合法合规、充满人文关怀。此外,肖江海与同事组成四人帮教关护小组,定期前往看守所看望马某某。每次探访,他们都会带去学习资料,并与马某某谈心交流,帮助其正视错误、树立信心。经多方打听,他还联系到马某某远在新疆的叔叔,安排了亲情会见,司法的温暖最终感化了马某某,在一次会见结束时,马某某将一封字迹工整、满含悔意的家书交给肖江海,请其转交家人,他在信中表达了深深的悔恨,并承诺会积极改造、重新做人。

从百里外的社会调查,到司法程序中的权利保障,再到看守所内的持续帮教,他用实际行动落实“教育、保护、管束”措施,让法律的天平既丈量着公正的尺度,也传递着司法的温度。

2021年7月,在办理未成年人刘某某强奸二审案件时,肖江海敏锐发现,刘某某的真实年龄与一审判决认定的户籍年龄存在出入,而这一差异极有可能影响对其量刑。为了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根据刘某某父亲提供的线索,他和同事来到鹤煤集团原职工二院,查找刘某某的出生住院档案。此时,医院已被改造为疫情隔离场所,空荡的院区不见一人,档案室灰尘堆积,杂乱无序。

他用粘满灰尘的手指仔细翻阅着每一本破旧泛黄的档案,经过近四个小时的查找,终于在堆积如山的档案中找到了刘某某母亲生产时的原始住院病历。为进一步佐证,他又前往刘某某家中,成功提取到一枚医院送给新生儿的出生纪念金属牌。经仔细核对,刘某某母亲住院病历上的生产记录与刘某某出生纪念牌标注的出生日期完全吻合。通过严谨细致的调查,最终认定刘某某犯罪时未满16周岁,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避免了错案的发生。


一份心愿:让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能沐浴法治阳光

为筑牢校园法治防线,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与自护能力,2021年4月,肖江海与同事牵头组建 “鹤壁市检察机关小淇法治宣讲团”。他们精心挑选人员,制定宣讲方案,让法治教育走进课堂、融入校园。

他带领 “小淇法治宣讲团” 扎根法治教育一线,以 “犯罪危害”“自护维权”“成长安全” 等少年关切为核心,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课件。他和同事们走进偏远山区,深入发案较多地区,通过“沉浸式”“体验式”“零距离”等形式,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宣传,采用情景再现、有奖竞答等形式与学生们进行交流互动,循序渐进地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处理人生道路上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活动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参与,以 “检察+社会” 联动模式扩大了法治教育宣传面。

他的足迹遍布全市百余所中职院校、中小学,150余场宣讲不仅在学生们心中播撒法治种子,更收获教育界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法治宣讲的典型做法先后被学习强国、河南法治报、鹤壁日报等媒体报道,撰写编排的宣讲课件被省检察院评为“送法进校园”精品课程。


一个希望:让罪错未成年人早日回归正途

为了推动社会深层次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肖江海立足犯罪预防,积极探索构建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机制,推动构筑未成年人犯罪防治体系。

他与同事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工作衔接的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推动检警配合、检教衔接、检家协作,促进罪错未成年人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早期干预、精准帮教。结合办案需要,积极推动成立鹤壁市检察机关小淇未检工作室。对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帮助教育,并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及中职类学生犯罪呈现的新趋势,肖江海与部门同事主动作为,聚焦犯罪低龄化、手段多样化、诱因复杂化等新特点,开展多轮专题调研。他们走访司法机关、学校、社区,深挖案件背后家庭监护缺位、法治教育薄弱等根源问题。基于扎实的调研,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分类检察建议,精准 “开方”。同时,持续跟进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和相关机制完善,以“检察智慧”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 “保护伞”。

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他积极协调政法单位和教体部门,将4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送入鹤壁市培红学校学习,改变“家长管不住、学校管不了”任由未成年人恣意生长的局面。同时通过组建办案人员、警务人员、教师、监护人、社工“五方”教育矫治小组,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法治教育、日常行为监督等多种矫治教育措施,共同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重启人生”。

2025年4月11日,教育矫治小组来到培红学校毕业生刘某某家中开展回访活动。刘某某奶奶动情地说:“孩子从专门学校回来以后,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对人有礼貌,在家很勤快,按时上下学,现在正在积极备战中招考试,感谢党、感谢检察机关,重新给了我一个好孙子。

司法有尺度,守护有温度。在未成年人检察事业的征途上,肖江海始终坚守着自己的人生信念,努力用博爱挽救误入歧途的花季少年,用法律捍卫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用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的道路。

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举报电话: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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