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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标兵】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 李 根
| | 】  来源: 省院   时间: 2023-08-02  作者:政治部组织处    


李根,男,中共党员,1985113日出生,201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212月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初任检察官统一招录考试,进入信阳市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公诉科、综合业务部和第二检察部工作,目前为该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2017年和2022年连续多年获评信阳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2020年荣获信阳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同年获评信阳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和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并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人才库,2023年荣获河南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和河南省十佳公诉人。

该同志从检察工作以来,始终战斗在办案一线,勇于挑战疑难复杂案件,在办案中不断磨炼业务素能,共办理刑事案件1200余件,其中包含上百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既办理了信阳市电业局熊某等7人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等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又办理了如赵庆、何建明、胡筱奎等人一批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非法集资案件,还办理了肖承龙等71人特大利用网络电信实施诈骗的犯罪案件。办理的刘闽东骗取贷款罪一案,因抗诉后改判的刑期超过五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案件。办理的王文松等人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追诉的2名漏犯均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获评全市十大精品案件。

李根同志主动提前介入办理多起疑难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办理的宋阳等20余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追捕的16余名漏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成绩突出被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评为先进个人。办理的田某军等3人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在侦查环节就介入侦查,积极引导调查取证,在审查起诉环节,充分运用自行补充侦查权补充侦查关键证据,在补充完善相关证据的同时,实地走访双方企业,深入了解双方企业的发展情况,多次主持涉案双方企业调解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为企业挽回损失1060万元,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最佳效果。该案入围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在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周上,作为河南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李根和其他同志一起办理杨某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全市首例涉黑案件。在该案办理之初,为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彻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事实,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侦查工作,加班加点,仅用5天的时间就将30本案卷审查完毕,刑成审查报告300余页,在错综复杂的犯罪事实中,梳理出每名犯罪嫌疑人的涉案罪名,多次与侦查人员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侦查方向,指导证据的收集与完善,保障该案能够迅速起诉至法院。在经过一天近16个小时的紧张庭审,圆满完成公诉任务,有力指控了犯罪,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律政策落到实处,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最大化。该案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追缴、没收财产上千万,真正做到了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彰显了严惩黑恶势力的决心和力度,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所在的涉黑检察组因办案出色荣立集体三等功。

李根同志在工作之余,结合办案实际,撰写调研文章及宣传材料,2014年以来在《中国检察官》、《检察工作》等知名期刊发表调研文章4篇,在各类全国级期刊杂志上发表调研文章30余篇,撰写的多篇案例材料被《检察日报》和《河南法制日报》进行刊发。2017年和2018年申请的二项省市级调研课题均已顺利结项,2020年,因此入选河南省检察调研人才库。他结合平时办案中的实际案例,制作的《盗窃若干问题研究》的课程获得第三批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提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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