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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延陵卫军同志追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 | 】  来源:   时间: 2021-07-16  作者:    

延陵卫军,女,汉族,河南浚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671月出生,198512月参加工作,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2021225,因在办案工作期间摔伤骨折,手术后突发大面积肺栓塞,经抢救无效,于37不幸去世,终年54岁。

从检36年以来,延陵卫军同志始终如一,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转化为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21年被中政委评为全国平安英雄,曾3次被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被新乡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六部门授予全市人民满意十优检察人员称号。在延陵卫军的带领下,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荣获红旗区服务经济工作先进集体”“新乡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新乡市工人先锋号等荣誉。延陵卫军同志去世之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新乡市委书记张国伟,新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郅晓峰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批示,高度肯定了延陵卫军同志坚守初心使命、坚守公平正义的精神。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新乡市红旗区委、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新乡市委先后做出开展向延陵卫军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21525,省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上报了延陵卫军先进事迹的情况报告。611,新乡市委追授延陵卫军同志新乡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河南法制报》《新乡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河南日报客户端、“河南检察”官微等媒体分别报道了延陵卫军的先进事迹,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延陵卫军同志是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全省检察干警的优秀代表。她具有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扛在肩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办好经手的每一起案件,承办的1149起刑事案件和128起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无一差错。她具有履职担当、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主动承担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复杂案件,直到去世前两天,还在病床上与同志们研究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完善、定罪考量等问题,像蜡烛一样燃烧到生命最后一刻。她具有深耕细作、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以“求极致”的标准办理每一起案件,参与办理了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人员众多的系列组织卖淫案,经过7个多月的日夜奋战,通过对5万多张票据及档案资料等证据的梳理,认定犯罪事实由公安机关移送的200多起增加到1600余起。她具有司法为民、亲民爱民的公仆情怀,注重教育引导,在办理某大三学生因家境贫寒一时糊涂犯盗窃罪案件时,多次找其谈心,促使其认罪悔罪,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被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得以顺利完成学业,后来又考上研究生,成为社会有用之材,既彰显了法治力度,又体现了司法温度。她具有淡泊名利、清廉质朴的高尚情操,为了给年轻人提供成长发展空间,她主动辞去中层领导职务,帮带年轻同志尽快担当重任;她生活简单质朴,除了检察制服,日常衣物屈指可数,除了工作加班,就是照顾家庭家人,从家到单位两点一线几乎是她的整个人生轨迹。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省广大检察人员勤勉尽责、无私奉献,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为延陵卫军同志追记个人二等功。希望全省检察机关和全省检察人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以延陵卫军同志为榜样,自觉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自觉落实巩固提高、稳中求进、继承发扬、创新发展的总体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高度的爱民情怀、为民担当、护民能力做好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党旗添彩,以更加优异的检察答卷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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