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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关于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报
| | 】  来源:   时间: 2016-01-19  作者:    

  

  

  关于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工作的通报 

  各市分院政治部: 

  2015年5月,省院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以下简称“双先”表彰活动)。这项工作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取消和归并项目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奖励表彰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开展的,是高检院、省委省政府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后,检察系统保留的表彰项目,从2015年起,每三年进行一次,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检察系统重要的评先、表彰平台。 

  本次“双先”表彰活动自2015年9月份启动,历时2个多月,编辑、修改、整理文字材料20余万字,历经省院政治部初核、政治部主任办公会审查、省人社厅审核、省院党组会研究决定等程序,最终圆满完成了此项工作。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等40个集体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科科长樊宏涛等100名个人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等5个市院被评为“双先”表彰优秀组织单位。 

  总体来讲,这次评选活动有四个显著特点: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2015年是省院与省人社厅联合开展 “双先”表彰活动的第一次,省院党组高度重视,从去年3月份起,就向省政府提交请示,沟通汇报,争取支持。评选活动进行中,省院又多次与省人社厅协商、洽谈,就评选事宜达成共识,并成立由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国臣和省人社厅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刘京洲为组长的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省院领导多次过问活动的进展情况,听取“双先”表彰专项工作汇报,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出明确具体的解决办法。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阎兴振多次对推进评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政治部钱进、秦刚两位副主任一起,指导、带领政治部综合处同志对190份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事迹材料一一修改完善、审核把关,并就先进事迹的写法与体例等进行了规范。由于领导重视,保障有力,保证了“双先”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二、运用新媒体沟通得力 

  本次“双先”表彰评审涉及190份先进事迹材料,工作量大,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省院政治部综合处充分利用现代化新媒体手段,建立了“双先”表彰工作微信群。微信互动通过点对点的交流,使沟通更加直观、高效、及时,有效弥补了以往文来文往沟通不畅、循环往复的问题。尽管建群之初,市分院同志对这种工作模式普遍热情不高,但在后来的一段时间里,以“共同改作业”的形式,利用微信群这一工作平台,通过对相关材料一遍一遍地核对,一次一次地修改,使市分院对省院的工作态度、工作标准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参与度与积极性明显增强。同时,通过一对一的交流,所有市分院的共同参与,对共性问题能够及时发现、解决并达成思想共识,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作质量。 

  三、协调配合齐心协力 

  在“双先”表彰评选工作中,各市分院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意识较强,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表述严抠细查,表现出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较高的业务素质。洛阳市院王建超同志主动纠错,小到一个标点符号的使用也尽量做到精准;商丘市院贺洪丽同志得知省院未收到相关邮件后,夜晚十一点多又返回办公室重发邮件;周口市院王永举同志拾遗补缺,多次与省院沟通补报材料;济源分院杨立壮同志积极建言献策,对其他市分院的材料提出一语中的的修改意见。省院政治部王俊峰同志结合参与“双先”表彰材料审查、修改工作,对如何提升工作水平,如何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了认真思考,并撰写了心得体会文章,政治部主任阎兴振同志予以批示并在《检察政治工作情况》第22期上刊发,在全省检察机关引起良好反响。 

  四、精心筹备效果给力 

  在收到各市分院和省院机关报送的候选单位及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后,省院政治部综合处以书面审核、电话询问、整理简要事迹、向省院有关处室送发函件等形式,对190个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了初核,经省院政治部主任办公会审查研究后,以精益求精的工作标准对材料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所有事迹材料提交省人社厅审核,并经省院党组会研究通过。省院党组和省人社厅对这次“双先”表彰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均给予充分肯定。同时,通过这次表彰活动,省院政治部与各市分院相互沟通、相互支持,彼此间加深了了解,增强了理解,促进了感情,形成了“全省政工一盘棋”的良好工作局面,实现了双赢的工作效果。 

  尽管“双先”表彰评选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有的院不认真审核把关,把不符合表彰条件的人选推荐到省院;二是有的院思想上不重视,敷衍塞责,在省院核实有关材料时,让省院直接和候选单位、个人联系,甚至让基层院直接给省院发送未经市院审核的材料;三是有的事迹材料缺乏实质性内容,大量使用“立检为公、加班加点、默默无闻”等描述性语言,或过多使用“先进行列、位次靠前”等模糊性语言,给省院后期材料整理带来很大难度;四是有的院对省院文件的明确要求置若罔闻,或明知要求差额报送仍然等额报送,或不按照统一格式报送,使省院在本属细枝末节的问题上花费了大量时间,工作量成倍增加,给审核工作造成很大困扰。 

  在今后的记功奖励、评先表彰工作中,各市分院要以此次“双先”表彰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深刻查找不足,巩固发扬好的作风、克服改进薄弱短板,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基层院、市分院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经手的每个人都要把自己当做第一责任人,决不能上推下卸、决不能敷衍应付、决不能推诿扯皮、决不能放弃职责。二要进一步研究报送要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报送是落实工作的基本规矩,基层院、市分院收到省院文件后,要及时研究文件的精神主旨、基本要义和具体要求,杜绝“跑偏”、漏项,杜绝不按规定时间、不按名额分配、不按评选条件等向省院推荐的情况发生。三要进一步提高文字水平。文字材料是上级机关了解基层、了解一线的重要载体,是省院筛选确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重要参考依据。文字材料组织得好不好,工作总结得到位不到位,成绩反映得准确不准确,往往会影响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一名同志的整体形象。基层院、市分院要高度重视材料组织工作,努力以扼要的文字、精简的语言全面阐释先进典型的“先进性”,为评选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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